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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外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外招聘教师公告

  伊春市第一中学拟于2023年11月29日在哈尔滨师范大学举办现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伊春市第一中学,始建于一九五二年,经过七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一所高考成绩优异,社会满意度高的独具特色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和省级重点中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我校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学风、教风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我校文化引领作用突出,校园文化建构元素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校园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有主体建筑14栋,校舍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

  我校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75人。其中,正高级教师6人,副高级教师88人,博士1人,硕士39人。有教学班58个,在校生2825人。我校招贤纳士,广聚英才。多渠道引进高素质教师人才,近三年来,我校成功引进南京大学博士生1人,招聘硕士研究生15人、优秀大学毕业生82人。

  二、招聘岗位

  (一)学科岗位

  语文3人,地理1人,数学2人,政治2人,音乐1人,生物2人,教育技术1人,信息技术3人,美术1人,物理1人,化学人1人,体育1人,英语2人,历史1人,心理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为人师表;

  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

  7.专业要求:与《计划表》(附件1)要求一致。

  所学专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报名:

  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并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伊春市辖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落事业编;

  (三)提供公寓标准的宿舍;有教师专用餐厅;

  (四)按工作绩效,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具体事宜可以当面洽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11月15日—11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chun.gov.cn)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按学科岗位申报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s://yc2023js.ibaoming.net/)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

  ③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高级中学);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员工还须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00—11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受理报名事宜。

  4.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日期截止前通过网络提交复核申请。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1月18日9:00—11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5.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期间,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应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⑤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学校联系人,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6.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每个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经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政策性加分: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8.打印准考证:待笔试时间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笔试通知,考生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9.政策咨询电话:0458-6166012(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10.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274

  (三)现场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11月29日 上午8:30 ;

  2、笔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

  3、按照报名实际人数确定考场分布,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内容为高中教材专业知识,英语不含听力,报考人员封闭答题,封闭评卷。笔试成绩在招聘现场及报名网站上公示。

  (六)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报考学科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招聘现场及报名网站上公示。

  (七)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高级中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员工还须出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经现场资格确认后,进入面试(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也可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以岗位调整公告和面试公告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环节人选,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相关试讲事宜。评委由学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根据入围试讲的名单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课前30分钟备课,15分钟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按现行教材进行命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和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

  查询考试总成绩:考生于面试结束次日在报名网站查询。

  (九)确定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环节人选,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并列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有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递补。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递补。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职工待遇,不合格校方有权利终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笔试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公告、考试总成绩和聘用公示等考试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站发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凡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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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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