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7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在聘用前取得,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其他条件及事项

  报考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高校名单)毕业生;②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获院系级及以上表彰);③获评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④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⑤获得校级奖学金;⑥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⑦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或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3年11月20日(9:00—14:0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203室;

  第二站:2023年11月23日(11:00—15:00)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教楼106多媒体教室;

  第三站:2023年11月25日(9:00—12: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就业中心301会议室;

  第四站:2023年11月25日(14:00—17:0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410室;

  第五站:2023年11月26日(9:00—12:00)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4报告厅。

  校内具体地点见校内指示牌。现场报名联系方式:顾老师,18944332096。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在聘用前取得,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学科竞赛)等获奖证书;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发表论文、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招聘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陈述申辩。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四)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代码为01-20的,招聘方式由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提交如实填写的《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3),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等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以所提交材料作为主要依据,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素养、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板书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1)面试对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报考岗位代码为21-33的,招聘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招聘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经审核同意暂未取得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备案(择校选岗)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二)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有关政策

  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是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和原“211高校”师范类等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激励。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岗位津贴2万、3万元。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图片
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图片
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图片
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