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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需求,经省教育厅同意,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专业技术人员52名,管理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至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到2023年12月2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做到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链接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3日9:00至2023年12月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信息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zqy.cn/)上公布。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招聘岗位明确的专业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专业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相应岗位明确的专业相一致。

  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将毕业证、留服中心认定书、成绩单和经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版本的成绩单等可证明国(境)外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的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期间发送至邮箱gzqyrsc555@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以便学院进行专业认定,及时审核。报考人员未按时提交专业认定所需资料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2023年12月3日9:00至2023年12月6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学院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3年12月5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12月6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12月6日12:00后至2023年12月6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7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考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zqy.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在线打印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者或运动员证书的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运动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提供截止至资格复审满足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以及同期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9)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10)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面试的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项目申报部门履行的事前报备环节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巡查;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联系电话:

  1.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8506037;

  2.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

  3.监督电话:0851-885061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 表.xlsx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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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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