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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考函字〔2023〕78号),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定于2023年12月9日至10日举行。为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者是否达到教师专业标准的国家考试,是教师队伍的“入口关”。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全面综合考察。各考区各考点务必高度重视教师资格面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教师资格面试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环节,关乎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委和考试机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师资格面试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相应考试类别和科目的组考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教师资格面试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本次面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区应承担教师资格面试组考科目详见附件1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科目安排。

二、抓住关键,保障教师资格面试评价公平公正

面试考官是面试实施的主体,其业务水平决定面试的质量,对面试标准的掌握是否准确、一致,直接影响着面试结果。各区教委要高度重视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面试考官。要进一步加强面试考官培训,统一面试标准、规范面试流程,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保证全市考试评分结果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所有面试考官上岗前均需参加市级和区级组织的培训,使每一名考官都熟练掌握面试标准、面试流程和面试测评系统,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考官不得参加面试工作。

三、提前演练,确保面试测评系统运行顺畅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院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考试期间面试测评系统运行平稳是考试顺利实施的关键。各考点CTO (首席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技术人员培训,高度熟悉该系统的考场编排、考官管理、考生抽题、考官辅助评分、统计分析等功能。各考区要开展好考点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设面试考点CTO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实操考核演练,确保考点CTO熟练掌握测评系统的各项功能,实操考核不合格的CTO不得参加面试工作。各考点要提前搭建面试测评系统平稳运行所需环境,重点保障服务器运行稳定和局域网络通畅。要准备面试抽题备用服务器,并提前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面试实施过程平稳顺畅。

四、精准培训,严格组考程序和安全保密要求

各考区各考点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教试中心函〔2018〕146号)要求,做好面试考务工作。一是对考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面试实施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面试各环节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二是严肃考风考纪,按照考务工作要求严格查验考生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加强对考生手机存放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考生利用高科技作弊、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面试试题及有关重要信息的管理,做好面试试题光盘的接收、保管、分发工作,实行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的分离管理(至少分2人保管),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题光盘,确保面试试题安全。妥善管理考官信息库、考官登录密码、考生信息库、回收数据、考生备考试题清单等各类考试信息数据,防范泄露信息风险,确保考试数据安全。

五、加强协作,妥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各考区各考点要加强与卫健、公安、电力和网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面试实施的顺利开展。要与属地电力部门加强沟通,确保面试期间的电力供应。建立面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2〕110号)规定,细化应对方案。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有效处置。

六、强化保障,加大力度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各考点需按考务工作要求配备局域网服务器(2台)、相应数量的笔记本电脑及打印机(其中彩色打印机至少1台),面试室和备课室要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面试所需物品清单备齐相应物品,保证考生面试准备和试讲(或展示)的需要。各区教委应根据承担的组考任务为各考点配备足够数量的考官、考务、信息技术、安保、校医等工作人员;在劳务、用餐、防疫、设施设备等经费上给予保障和支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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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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