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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五、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10:00至2023年12月15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专业目录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3)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该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

  5.报名截止时间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的通知公告(页面中间右侧位置)。

  七、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予以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2.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大学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八、试工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个月,应聘者在接到试工通知5日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自行放弃。试工成绩与总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报考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试工、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与新疆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招聘岗位所在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校聘岗位需求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

                         

                           新疆大学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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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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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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