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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2024年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新余市2024年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及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1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时,各招聘岗位还需具备下列其相应条件之一:

  (一)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公告中所列举专业目录要求(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二)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限中职工业机器人、中职汽车维修、中职数控岗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学士学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非师范类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2022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

  3.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问题。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若本科阶段为非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取得教育学(代码: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教育管理(代码:045101)、学科教学(思政)(代码:045102)、学科教学(语文)(代码:045103)、学科教学(数学)(代码:045104)、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物理)(代码:045105)、学科教学(化学)(代码:045106)、学科教学(生物)(代码:045107)、学科教学(历史)(代码:045109)、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音乐)(代码:045111)、学科教学(体育)(代码:045112)、现代教育技术(代码:045114)、心理健康教育(代码:045116)、科学与技术教育(代码:045117)等专业的学历学位、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

  四、引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引进工作时间

  1.第一批次: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7日-12月20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1日—12月24日。

  2.第二批次:视第一批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引进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批次引进;若第一批次未完成引进计划,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引进方式等,详见后期公告。

  (二)引进工作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高新区学校招聘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五、引进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本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日0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yjyrsk@126.com。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8日09:00至12月18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120893097@qq.com。

  (3)网上报名人员请下载《现场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2.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7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3.高新区学校现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联系)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或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上述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现场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需现场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学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及岗位(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后,可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定)。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

  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②高新区学校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上述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适用教材

  ①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各学科(高中心理健康除外)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数学、物理、思想政治、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心理健康》(国家纲要课程教材,高中一年级上册,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出版)。

  ②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教材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职)数控(机电一体化)面试教材为《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六版);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职)汽车维修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汽车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书号为:978-7-5167-5538-9。

  ③新余高新区区属学校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

  4.面试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

  5.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③试讲、答辩。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后进行试讲、答辩。

  六、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与签约

  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如出现同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则需加试一题。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入闱拟招聘引进考生在本次招聘引进教师面试结束当日内放弃,从该招聘引进岗位中依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其后一律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引进与管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体检。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5.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拟招聘引进人员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4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县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周年(公费师范生不少于六周年)。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引进其他有关事宜,均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2358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0-6860799

  附件1: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附件3:现场报名表

  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

  附件5:诚信报考、如期取证承诺书等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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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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