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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直教体系统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举行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19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活动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的应届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7:00。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于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7:00期间将《报名审核表》word档发送至用人单位报名接收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须填写:岗位名称+姓名。

  四川省绵阳中学:1435501636@qq.com

  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994541680@qq.com

  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373021778@qq.com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526394402@qq.com

  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395780194@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9:00-21: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楼A215会议室

  3.报名材料准备及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以下个人资料,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审核表》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考核定于2023年12月15日9:30-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丽泽楼D102进行。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试讲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素养,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三)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以及考核组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2214772、2212860

监督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16-2213260

附件:1.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六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市级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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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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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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