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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 县委党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 县委党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一)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县委党校事业编制教师2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22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3年12月15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07a23ZSvCAt99oi68SZJdfpgDqqi4tJIDhJQjaFSVcEgSiK0BQ),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00至2023年12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委党校事业编制教师考试报名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再拍照上传图片,原件备验);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④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27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8日17时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如果届时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委党校

  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县委党校

  事业编制教师考试报名表》

  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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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淳安县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

  3.杭州市户籍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8日当天迁入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前取得。

  7.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和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2024年5月10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808(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5月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2024年5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2024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缴费确认成功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④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门,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5%。

  模拟上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结合职位表的相关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除外)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2.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教育局0571-65060030。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丽江市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3.报名人数:3292人(学生3274人;教师18人).测试时间:5月12日-5月19日;5.测试任务数量:4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4-05-12
2024-05-19
3292人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2024-05-09
2024-05-11
3500人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初中非在编物理教师1名;

  2.办公室顶岗干事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非在编物理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任教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三)办公室顶岗干事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如office系列PPT/EXCEL/WORD等);

  3.服从学校安排的任务,尽心尽责做好完成好任务;

  4.有学校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1.非在编物理教师应聘人员送至clxxjwc@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06949490

  2.办公室顶岗干事应聘人员送至xmclxxbgs@163.com,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4年4月25日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2024年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北站幼儿园是区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于2016年3月开办,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是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保育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三、应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备幼儿园保育知识,有爱心、有耐心,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能胜任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

  四、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件xmsjmqbzyey@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殷老师15106082978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内容

  1.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提)

  2.相关技能测试(餐前桌面消毒等)

  七、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新城际分园: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二里43号;

  八、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九、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园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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