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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长教发〔2019〕6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届湖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2024年7月31日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2024年7月31日前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语文、英语、音乐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实施了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60名,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不设开考比例。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进行岗位间计划调剂。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谈、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于2023年12月18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183/384193/)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至2023年12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用手机扫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报名。

  3.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面谈、试教)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地点:湖南师大附中雨花学校

  1.资格审查

  时间:8:00-9:00

  请携带A.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C.《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套,毕业学校盖好章);D.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复印件;E.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等资料在资格审查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考核

  (1)集中宣讲

  时间:9:00-10:00

  区相关部门领导讲话及招聘单位进行3分钟的宣讲。

  (2)面谈

  时间:10:00-12:00

  面谈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思想。考查考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运用能力、心理素质等。

  (3)试教

  时间:14:00-17:00

  通过面谈的人员进入试教环节,试教内容为对应层次及学科教材内容,40分钟备课,8分钟无生授课。试教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试教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签约

  组织确定对象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已签约的人员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审阅毕业生档案等形式进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1.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一律列入雨花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2.本次引进的公费师范生6年内不得调离雨花区教育系统。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二维码: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5880212、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

  0731-85880230

  举报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731-85881985

  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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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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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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