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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高中教师10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地理4人、音乐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

  (二)初中教师14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政治3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

  (三)特殊教育教师2人(特殊教育2人)。

  (四)小学教师4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信息科技1人)。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8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西南大学校园网、“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经历及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情况)、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召开招聘宣讲会,10:00—12:00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属于招聘对象,且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2.查阅相关资料优秀者:(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英语等级;(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组织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和小学岗位说课内容选用该学科现行必修教材的教学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说课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命题组制定说课课题。

  3.成绩计算:说课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项评价要素得分,所有评价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位考生面试结束,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有必要进行加试时,则另抽取说课内容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解除《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不予聘用。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不得缺项、涂改,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此公告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第一中学:林老师 18987509535(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第二中学:段老师 18087576755(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第三中学:熊老师 18987505618(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陈老师 18987530447(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文老师 15187563005(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刘老师 18987503812(业务联系电话)

  昌宁县监委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875—7130892

  附件:1.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7日

附件1

 

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第一中学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高中语文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语文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高中数学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数学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高中英语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英语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英语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高中地理教师岗

2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地理科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地理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第二中学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高中数学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数学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高中地理教师岗

2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地理科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地理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高中音乐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音乐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第三中学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初中语文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语文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初中数学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数学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英语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英语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英语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政治教师岗

2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思想政治教育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政治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历史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历史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历史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物理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物理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地理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地理科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地理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初中语文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语文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初中数学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数学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政治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思想政治教育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政治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物理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物理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地理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地理科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地理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初中历史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历史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历史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小学语文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小学数学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小学英语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英语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小学信息科技教师岗

1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县区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职业资格

年龄

性别

其它条件

昌宁县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特殊教育教师岗

2

一本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特殊教育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注:1.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属于本科第一批次。

2.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附件2

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照 片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学习简历

(高中起填写)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户口所在地

         
         
         
         
         

应聘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此次应聘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招聘单位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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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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