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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教学培训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潜江市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技工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界定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月5日17:0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园林街道建设街80号,东区办公楼3楼310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电子照片);

  ②《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请双面打印于《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后);

  ③本人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资料①、②各2份,准备岗位要求资料③至④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打印、复印件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为2套,并由本人签名)和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5.报名注意事项:

  (1)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以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2)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人社局结合报名情况和用人需求,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9:00至1月13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94338)联系解决。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4.本次笔试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四)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市人社局结合笔试情况和用人需求,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语言表达、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技能等方面。

  1.面试通知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入围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成绩发布。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体检通知。

  (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

  (一)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对《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人社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0728-6242946;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潜江市人社局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相关网站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1.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2023年度潜江市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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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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