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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丹东市技师学院坐落于中国东北东部最大的边境港口城市——丹东市区。丹东市技师学院隶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建于1958年,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丹东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技师培训考核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适应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丹东市技师学院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政治、数学、英语、历史文化课教师岗位、车工、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研究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

  (四)报考中式烹饪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1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21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djx.cn/)、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career.nenu.edu.cn/home?eqid=ffa4367200017f6500000006647004f7)、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synu.edu.cn/)、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tute.bysjy.com.cn/)、哈尔滨商业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ob.hrbcu.edu.cn/?menu_id=40251)、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s://jlnku.yjs.baidajob.com/)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2月27日12: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扫描件(车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6.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7.3分钟以内的MP4格式自我介绍视频。

  8.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9.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虛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具体试讲课题将于面试前一天13:00发布在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djx.cn/)。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5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车工、焊工、中式烹调设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60分钟。面试过程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车工、焊工、中式烹调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不合格的(低于该项满分60%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车工、焊工、中式烹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dj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

  (六)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七)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我单位的报名邮箱。接收报名的邮箱:丹东市技师学院人事科ddjsxyrsk@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415-3192207

  监督电话:0415-31922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1:00;13:00-16:20周五,8:00-11: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技师学院。

 

  附件:

  1.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考生自备)

 

 

 

 

丹东市技师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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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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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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