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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共汕尾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中共汕尾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公告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与汕尾市行政学院、汕尾市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办公,是汕尾市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理论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主要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党外干部的培训轮训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含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五、招聘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自2023年 12 月28日起至2024年 1 月 11日,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报送到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箱(zgswswdxzzrsk@163.com)并电话确认(0660-6222188)。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招聘有关信息将会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WORD格式+PDF格式)(如有亲属在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工作,请在报名表中主动填报);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PDF格式),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则需提供学生证、能够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附件3)等材料;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PDF格式)(正式聘用后须放弃原有身份);

  6.个人自述(PDF格式,1000字左右,重点说明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个人与岗位匹配情况、研究特长等);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8.招聘岗位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例如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PDF格式、发表截图、知网截图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格式)。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事宜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未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另行通知。考生来校参加笔试时将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考试通知书》以便确认身份。

  (三)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考试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且符合条件人数少于应参加面试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对象按照《考试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地点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围绕指定题目进行试讲,时长为2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时长为5-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高低为序排列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有必要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市委党校与入围考生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六)体检考察

  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后,有关体检、考察工作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市委党校研究决定。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规定的,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有关规定详见《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

  六、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三)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如期取得或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

  (四)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学历及学位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五)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七)笔试面试在汕尾时,给予应聘人员适当交通、食宿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660-6222188(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 2023年中共汕尾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承诺书.docx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2023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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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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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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