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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4年3月4日0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4月12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节选)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步: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2第18点。

  第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步:信息初审。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0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附件3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公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

  2. 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

  3.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4. 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教育考试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

  5. 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

  6. 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7.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

  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

  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12.如拟报考区额满,考生可选择本地市其它考区报考,各地市考位数总体上可满足本地市考生需求。

  13.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14. 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2024年1月16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

  15. 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16.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17.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1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图片1.png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

(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

(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

  附件4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幼儿园
1综合素质(幼儿园)101
2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二)小学
1综合素质(小学)201
2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
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
(三)初中
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
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
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
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
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
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
11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
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
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
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
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
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
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
18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
19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
(四)高中
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
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
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
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
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
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
11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
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
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
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
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
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
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
18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5

  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地市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网站 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020—62833628 http://eea.gd.gov.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州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20—83868090 http://gzzk.gz.gov.cn/shks/index.html 广州招考
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 020—81957623
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 020—87678002
广州市海珠区招考中心 020—84479905
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 020—82002110
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 020—86367165
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 020—82116639
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 020—84644565
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 020—36898748
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 020—39050023
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 020—82712867
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 020—87930461
韶关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0751—8912116 http://jy.sg.gov.cn/ 韶关教育信息
深圳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5—82181999 http://szeb.sz.gov.cn/szzkw/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0755—23919812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0755—221857300755—22185762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0755—26486918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0755—27750519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0755—89551925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0755—23779445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0755—84622408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0755—88219572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0755—25228531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0755—28333192
珠海 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756—2121896 珠海特区教育
汕头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0754—88860197 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教育局
佛山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0757—83352756,83205077 http://edu.foshan.gov.cn/jyxx/jyxx_jyzc/fsszkw/ 佛山招考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 0757—82341154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 0757—86209556转3
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办 0757—22835192
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 0757—87782686 三水教育
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 0757—88282396,88282343 https://www.fsgmjy.cn/ 高明教育
江门 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0—3503934 江门教育
湛江 湛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9—3365768、3339667 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 湛江教育
茂名 市辖考区(茂名市招生办) 0668—2270141 http://mmjyj.maoming.gov.cn/ 茂名教育
茂南考区(茂南区招生办) 0668—2816977
化州考区(化州市招生办) 0668—7231833
肇庆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0758—2843139 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12 肇庆教育号
惠州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52—2399622 http://www.hzkszx.com/
梅州 梅州市教育考试院 0753—2180858、2180826 http://edu.meizhou.gov.cn/ 梅州市教育局
汕尾 汕尾市招生办公室 0660—3390696 http://www.shanwei.gov.cn/swjyj/ 汕尾市教育局
河源 市辖考区(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 0762—3389506、3386089 河源教育发布
源城区招生办 0762—3336066
紫金县招生办 0762—7822270
龙川县招生办 0762—6752301
连平县招生办 0762—4332370
和平县招生办 0762—5630222
东源县招生办 0762—8831763
阳江 阳江市招生办公室 0662—3333920(市招生办)0662—3329665(市教研院) 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mindex 阳江教育公众号( yangjiangjygzh)
阳东区招生办 0662-6611485
阳春市招生办 0662-7658860
阳西县考试中心 0662-5551515
清远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763—3373128 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jyj/ 清远招考
东莞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69—28330813 http://edu.dg.gov.cn/ 东莞慧教育
中山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760—89989286 http://zk.zsedu.cn/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潮州 潮州市招生办公室 0768—2805032 潮州教育
揭阳 揭阳市招生办公室 0663—8724409 揭阳教育
云浮 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766—8830608 http://www.yunfu.gov.cn/jyj/ 云浮教育

  注:以上电话为笔试业务咨询,不包含面试及资格认定内容

  附件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8: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1月16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10.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见正文(一)报考对象,第3点),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

  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补充材料,请上传“粤省事”或“支付宝”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

  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港澳台居民报名。如果考生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广东省内,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

  22. 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23.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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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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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陕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市(区)考区可在本市(区)辖区内设置考点,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由市(区)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所报科目等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6年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2026年9月11日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区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请考生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点、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6912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发布

2026年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

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2026年11月5日12∶00前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所报考区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9658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9685

029-87274558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33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户籍或学籍之一在贵州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考区等五个考区可视考位情况接受非我省学籍的贵州户籍在校生报考。

2.贵阳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贵阳贵安辖区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除接受在校生报考外,也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考区考点安排:初中类别设在桐梓县;小学类别设在湄潭县;幼儿类别设在绥阳县;高中(中职)类别设在汇川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注册时进行考生手机号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二)考生网上报名:7月3日10:00~6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7月6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立即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7月3日10:00~6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结果和考生本人真实情况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材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7月8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完成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26年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7日至12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严禁涂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11月6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为确保考生信息修改准确规范,从202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1.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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