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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相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4年拟引进优秀校长2名、骨干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1.国家教学名师;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1.省特级教师;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5.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8.35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9.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相应日期(应聘校长岗位(岗位代码01)为2025年6月30日;应聘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14)为2024年9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相应日期(应聘校长岗位(岗位代码01)为2025年6月30日;应聘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14)为2024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引进优秀校长岗位(岗位代码01)为长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相城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未招满,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城区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每期引进结果,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通报引进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引进骨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1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日期以邮寄材料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快件正面注明“引进优秀校长(或骨干教师)应聘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相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2-85182102。

  (三)报名材料

  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①《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中专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⑤在编在职相关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⑥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学校管理业绩材料。

  (四)注意事项

  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核销。岗位核减核销公告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发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相城区教育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现场出示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引进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体检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者,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者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七、考察

  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相城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城区委编办、相城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有关事项

  引进人员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区外引进特聘人才A、B、C三类中任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引进人员经评审认定,纳入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特聘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岗位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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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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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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