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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教育局决定对所属37个事业单位2024年需增补的480名教职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骨干教师、职员)。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录取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且符合《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职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为“《岗位表1》《岗位表2》”)具体资格条件。

    3.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报考人员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公费师范生。

    4.招聘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

    5.招聘骨干教师(职员)岗位报考人员,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的,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竞赛教练、体育教练员、会计(兼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结算评审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2》中“具体资格条件”为准。

    6.不得报考招聘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受处分或被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教职工(注:在编教职工流动调配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办理);

    (8)在2023年、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和选调)中体检合格以及列入缓检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招聘骨干教师(职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每学期6个月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

    五、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开考比例

    1.工作程序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招聘工作具体安排》—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仅限骨干教师(职员)报考的岗位,其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招聘工作具体安排》—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信息发布平台

  《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和拟录取名单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等在各招聘单位进行的环节,其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网址见《岗位表》)公布;长沙职业教育基地综合协调办公室招聘有关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等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如招聘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仅限骨干教师(职员)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达到5:1(含)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职数。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岗位的笔试

  1.《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将于2024年1月17日前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要求报名并提交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等材料。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仅限骨干教师(职员)报考的岗位,以上三类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人员,以招聘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初审人选(比例内末位人员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入围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不足1:5比例时,以实际入围人选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注: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公费师范生报名时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公费师范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但属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提交《承诺书》(模板见《招聘工作具体安排》附件)参加资格初审,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承诺书》上所承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3)骨干教师(职员)岗位报考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交《承诺书》(模板见《招聘工作具体安排》附件)参加资格初审,但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承诺书》上所承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尚未认证的须提交学生证,但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七、考核

  1.考核在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参加考核。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两个项目组成的,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由面试、试教、技能测试三个项目组成的,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按2:3:5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八、总成绩

  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仅限骨干教师(职员)报考的岗位,笔试、考核成绩按2:8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试教、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合成、总成绩合成等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

  1.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的,考核分值占比大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预录用情况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未及时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行放弃。每位考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的,签订时间最早的有效。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后,则不能作为其他用人单位的递补人选。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三、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3、84899753(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附:

  1.《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表》

  2.《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职员)岗位表》

  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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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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