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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引进博士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引进博士人才公告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高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学校现设有地质学院、测绘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电信学院、艺术学院、经管学院、旅游学院、双创学院、康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课教学部。专业设置立足区域产业布局,涵盖资源环境、土木建筑、生物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等13大专业门类48个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习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牵头组建了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家政养老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等2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和天水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人才强校战略,强化名师领航、结构优化的人才梯队建设,为学院高层次办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我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博士20名(见附件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求。

  (三)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待遇

  (一)编制内引进,享受学院同级同类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工资、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根据《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一次性补助安家费40万元,科研资助金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非理工科参照文科执行)。

  (三)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有关待遇与服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2024年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将个人应聘材料发至报名电子邮箱:gsgyxyzr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也可直接电话联系。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我校组织人事部,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来校复审、考察、考核等具体事宜。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7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察

  根据《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的师德考察办法》,通过电询、函调、专家推荐信、走访以及查询网上言论、与本人谈话、审核档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考察,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

  1.体检。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复检均在省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按学院要求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2.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材料等,由学校会议审定并研究聘用。

  4.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办理正式编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李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938—2518025   18797215771(李老师)

         0938—2518028  13309382095(高老师)

  监督电话:0938—2518022   0938-2518055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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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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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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