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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有“红色圣地,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学校创建于1956年,历经60余年风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教学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医疗邦校,文化建校”的办学理念和“勤学敏思、精业济世”的校训,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立了“立足贵州,服务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和“医教协同、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红色基因传承,仁心仁术育人,中西医并重,医康养结合”的办学特色,开辟了与综合类医学院校人才培养互补的新格局。

贵州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学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连续荣获优秀等次。

  学校独立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现有省级中医健康服务开放实训基地、省级中医临床技能实训基地(校企共建项目)、省级资质法医司法鉴定所、省级实验用兔养殖基地、贵州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等科教研与社会服务基地9个。学校是贵州省职业教育服务产业链中“健康医药”牵头院校和“健康医养”参建院校。现有直属附院1所(遵义市中医院)、非直属附院4所、教学医院9所,校院(企)合作教学实习基地218家。与遵义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合作建成了混合所有制康养护项目——益养苑。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根据“健康贵州”的战略规划,抓住我省“大健康、大医药”的发展机遇,继续优化专业设置,走产学研融合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见》(遵党发〔2017〕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聘用后的待遇

  1.按遵义市和学校博士研究生引进政策落实待遇,具体待遇见下表。

应聘要求

引进待遇

A类博士:年龄在50岁以下,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教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人才引进费最高125万元,按学校政策文件执行发放;

2.提供过渡期公寓一套(5年免租金);

3.正式聘用后,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学校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4.聘期内享受人才津贴1200元/月;

5.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首聘期内可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6.解决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随迁就业、并协助其办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问题;

7.到校参加面试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承担其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

(1)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担任博士生导师;

(3)省级优秀专家,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

(4)近5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7篇及以上,并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

(6)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是优秀博士研究生(包括海归人才)。

B类博士:年龄在45岁以下,有本科大学工作经历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或个人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在CSCD源刊或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C类博士: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满足第二点人才科研能力,但年龄超过45岁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

  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优秀学者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并提供丰厚待遇及配套科研经费,人才引进费上限8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上限500万元。

  2.签订8年服务期的博士,试用期满后,享受副高职称(专技七级)工资待遇,但需在入职首聘期内取得副高职称(专技七级)任职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降低为中级职称(专技十级)聘用。

  3.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遵义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之前均可报名。

  2.投递简历:将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邮寄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413室),或发送上述材料电子邮件到yz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和面试。学校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组织开展现场面试或试讲。

  4.体检和考察(政审)。

  学校组织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同时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

  应聘者可到学校实地考察,对到学校实地考察的应聘者,予以报销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应聘者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 28776259(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联系电话:0851-28776262

  附件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需求表

  附件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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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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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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