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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学院2024年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招聘数量共15名,其中教师岗位9名,辅导员助理岗位6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⑥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一览表):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报考条件

备注

1

 

信息工程与艺术

设计学院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或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全日制本科学历者,要求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

汽车工程系教师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车辆工程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学历者,要求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

土木工程系教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工程管理专业

全日制本科学历者,要求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

基础部数学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年龄25-60周岁。数学类相关专业

 

5

基础部体育教师

(羽毛球)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羽毛球专业

 

6

基础部体育教师

(足球)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足球专业

 

7

基础部体育教师

(轮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60周岁。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轮滑专业

 

8

辅导员助理(宿管)

2

女性,35-50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须服从夜班安排

9

辅导员助理(宿管)

4

男性,22-50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须服从夜班安排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勤工资暂定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履职情况酌情发放,具体标准由学院研究确定。

  2.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3.按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由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需按规定负担个人部分。

  4.享受采暖费,采暖期按照5个月计算,发放标准每月700元,按照实际派遣月数核发。

  5.按照学院统一安排享受公休假日、寒暑假。

  6.不享受财政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内绩效及除约定工资项目之外的其他工资项目。

  7.从事辅导员工作者,根据实际工作量享受辅导员岗位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指定邮箱:rsc_zhp2024@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17:00止。

    联系电话:13903131948  18912214618

  (二)资格审查

  1.学院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3日-2月4日9: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802室。(张家口市经开区马路东街道胜利南路50号)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有效期内)1份;

  ③报名岗位有专业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缴纳社保记录;

  ④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⑤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或笔试)通知书,凭面试(或笔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辅导员助理(宿管)岗位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

  报名人数较少的,采取面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较多,将增加必要的笔试环节进行初选。具体考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安排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教师岗位面试时间10-20分钟,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试讲由学院指定教材,现场由主考老师抽取试讲章节,应聘者在指定教室备课30分钟,之后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体育教师面试需进行现场教学示范。

  辅导员助理(宿管)岗位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面试期间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参与最终成绩的计算,最终以面试成绩为准。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4.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试成绩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五)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如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或现症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后果自负。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学院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1.由学院通过档案审查、政审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最终核实确认。

  2.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人〔2023〕14号)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

  3.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且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方案,详细了解招聘条件、用工形式、薪酬待遇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2.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4.候考室和考场内严禁吸烟。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6.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7.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手机通讯不畅或其它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9.本次考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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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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