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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保山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1〕124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保人社发〔2022〕85号)和《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办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公开招聘教师6个岗位共12人,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语文教师

2

一本及以上

各学科相关专业

30岁及以下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年-2024年未就业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024年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2年-2024年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需在入职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招聘岗位相符或相近。

1.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数学教师

3

物理教师

2

心理教师

1

政治教师

3

地理教师

1

  注:(一)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二)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2024年未就业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024年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2年-2024年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2月1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和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网页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上传个人材料包命名格式:“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17:30。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应聘者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bsyzrsk@126.com,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也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负责,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网页公布并电话通知,同时将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笔试成绩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及时进行公示。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3比例,可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

  (2)面试。面试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60分钟准备时间,45分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同一岗位到同一层次班级授课。讲课结束主考官可根据课堂情况提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全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7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5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及时进行公示。

  (五)实习量化。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指定班主任和年级备课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实习量化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实习量化成绩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及时进行公示。

  (六)确定签约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5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依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并且出现了需要加试的情形,则加试一题面试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七)资格复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对签约对象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聘用意见报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试用期1年。

  1.聘用后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给予25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国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10万元,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15万元。

  3.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4.学校提供临时住房。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学校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5-2120839  

  邮箱:bsyzrsk@126.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2月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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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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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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