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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等5所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我市在编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www.danzhou.gov.cn)。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2月25日17:00。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字捺印、并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名。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⑧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2月25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时间提早报名。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至2月29日15:00,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

  ①笔试时间:3月30日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②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

  ③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捺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审和考察,同时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预录与递补

  经考核与体检合格后,依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73722、0898-65351474、0898-65338399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2333428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1.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5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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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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