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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2024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1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濮阳市2024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1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1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表述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包括“含”。

  2.《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2024年2月8日在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ysrsks.com)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信息表》公布的电话向主管单位或招聘单位联系。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5个环节。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 电脑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使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最近动态的“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2:00,由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月24日12: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4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濮阳市人事考试院地址:濮阳市开州路56号)。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原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日9:00至3月3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0393—6665582) 

  (六)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2:1,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4年2月25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教育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濮阳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和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月26日至27日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区)组织部门证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信息表》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为2:1。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提供以下材料:⑴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4份。⑵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⑷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⑸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指点网站公布。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数量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参加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

  2.教育类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一致的,笔试专业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4.市功能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的不指定单位的岗位,在考察前根据专业要求,采取定向和选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定单位,不服从定向安置和选岗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站。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3—8255619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监督电话: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6662917

  附件:

  1.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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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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