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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文山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优化全州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1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24年文山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2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75名,文山市27名、砚山县28名、西畴县41名、麻栗坡县47名、马关县35名、丘北县36名、广南县70名、富宁县33名。

  (二)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查询。

  特别提醒:

  1.《岗位计划表》中文山州第一中学13名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5326202801—15326202807),统一参加网络报名,不参加“3.30”全省统一笔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发布的相关通告。

  2.《岗位计划表》中“定向招聘经军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文山州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8名岗位(岗位代码1532620310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随军审批证明等材料原件,于2024年2月18日至2月29日期间到文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文山市开化中路59号机关楼二楼,联系电话:0876—7950071)进行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

  二、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考。

  (二)定向招聘的对象

  1.符合条件的驻文山州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2.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4.符合条件的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优秀村干部。

  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运动员。

  6.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7.符合下列条件的云南省到农村服务基层“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或其它相应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2024年2月25日以前,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其中: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州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的面试由所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须参加网络报名)。①网络报名网站: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20.164.79.75/wssyexam);②手机报名:微信关注“文山州人社局”公众号,注册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可用于电脑端登录),通过“在线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考。报名主要程序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准考证打印等。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3月1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背景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2月29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6楼)申请重置。

  报名期间,每天09:00到10: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二)网络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3月3日24:00。

  报名费50元/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只面试的岗位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审核,不收取费用。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报名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3月2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24年2月26日09:00至3月1日18:00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计算机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情况提交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1.专业认定

  (1)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2)学科专业条件可设置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二级学科(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栏填写所学专业,提供所学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并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文山州”的岗位要求。

  (2)生源地和户籍不属于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23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各县(市)。

  3.毕业年份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4.少数民族认定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民族要求”中“限文山州少数民族”岗位,包括壮族、苗族、彝族、瑶族、回族、傣族、白族、布依族、蒙古族、仡佬族10个文山州少数民族。

  5.笔试加分认定

  根据《文山州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文政发〔2023〕13号)规定,对代表文山州参加第十六届及之前历届省运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获得第二名的笔试成绩加40分、获得第三名的笔试成绩加30分。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加分认定表》,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认定,咨询电话:0876—2190662。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四)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报名情况公布

  3月6日前公布岗位裁减和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3月7日09:00至16:00,登录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七)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25日09:00至30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30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务组织部门综合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本次考试不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需自带考试文具。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

  (1)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

  (2)医疗卫生类(E类)为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

  3.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5月上旬公布,具体时间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电话:0876—212913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总平均分的8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3.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24年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毕业证(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最迟于考察时提供)、学位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2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表》。既不提交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选岗工作由文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

  2.只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4.定向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40%+面试考核成绩(折算百分制)×6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展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应当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只笔试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笔试加面试(仅面试)的岗位,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要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2.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新招聘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咨询与服务

  为切实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便于报考文山州岗位的人员咨询了解招考政策,现将咨询电话及服务方式公布如下:

  (一)招考政策咨询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063236

  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an.gov.cn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5798

  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czw.gov.cn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622525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mlp.gov.cn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130538

  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mg.gov.cn/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qb.gov.cn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gn.gov.cn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069739

  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nfn.gov.cn

  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gov.cn/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22123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szrsj.ynws.gov.cn/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0876—2124179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0876—2125767

  共青团文山州委员会:0876—3037026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0876—3037275

  文山州交通运输局:0876—3016275

  文山州气象局:0876—2192405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0876—2180984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0876—3037175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2183497

  文山州水务局:0876—2123099

  文山州司法局:0876—2189864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0876—3050517

  文山州政务服务局:0876—2132571

  文山州自然资源局:0876—2185655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0876—3052350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0876—2180556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6—2195746

  文山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876—7950071

  (二)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0876—2129133、2133879。

  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通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州人社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24年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九、郑重提示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岗位计划表》有细微调整的将及时更新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岗位计划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

  (二)《通告》及有关通知或相关工作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文山州人社网,因查看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所附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文山市:0876—2143967    砚山县:0876—3063148

  西畴县:0876—7623828    麻栗坡县:0876—6621622

  马关县:0876—7121863    丘北县:0876—4121185

  广南县:0876—5160920    富宁县:0876—6128200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2121844

 

  附件:

  1.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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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芙蓉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芙蓉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体检 、政策咨询。

  1. 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切勿拖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

2.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0731-89965847、0731-89965844,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行政审批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一楼 11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28、67、122、X123、131、148、215、263、317、503、707、802、809、810、915路公交车,地铁5、6号线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四)材料审查

  1.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查询栏目网址: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xzspj/xzxkxxgscx/)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才会进行证书邮寄。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请确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务必真实有效、详细准确(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

1、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8 日

附件1: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指定医院

体检医院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0731-88639193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四医院

岳麓区麓山路92号(岳麓山东大门旁)

0731-88942288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桔洲康复医院

岳麓区岳华路1149号

0731-88707300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

长沙泰和医院

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

0731-88518508

体检时间星期一到周日上午

长沙市第一医院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0731-84667602

0731-84861775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三医院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0731-85171599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中心医院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0731-85667926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长沙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0731-89669288

0731-89669287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

2.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短信反馈申请人。

3.体检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一张一寸证件照。

附件2: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注意事项

1.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原件扫描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1.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可在长沙认定,请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2.在籍学习证明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或在学信网中自行下载截图。3.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2.仅指毕业证书,请勿提交学位证书。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取得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选择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中国教师资格网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6.标准一寸照片

电子稿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务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议到专业的照相馆拍照处理,否则系统难以上传通过。半身照、侧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提示:申请人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3: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请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致电010-56761296进行咨询。

三、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89965847、89965844),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四、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任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无需领取,确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确实无法完成办理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教师资格证在认定结果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将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七、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切勿自作主张,擅自登录其他网址。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

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九、第一批次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须重新按认定流程进行除体检外的其他步骤。

十、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全天候开放,晚上或周末均可提交资料,申请人可选择合适的时间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因同一时间段登录人数过多造成系统卡滞。

十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务必为白底证件照)。如资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齐补正,否则将不再受理。

十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仅需上传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一本即可,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

十三、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校所在地,需有一项符合在芙蓉区;教师资格网申报和一网通办平台上申报确认点必须一致,同为芙蓉区;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

十四、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在第一批次认定周期内无法获取毕业证书,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十五、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四川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为确保本次面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4年6月14日。

特别提醒,面试为随机编排,请考生务必提前查看准考证,知晓考试时间。第一个面试日期(5月11日)因“五一”假日调休被调整为工作日,请当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一、提前规划

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提前关注考点周边环境、考试当天天气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合理规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确保按时参考。

二、考试准备

考生须按规定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止带入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诚信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严格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教师是一个光荣又崇高的职业,请广大考生遵规守纪,心存敬畏。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29日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人公告

  宿迁技师学院(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是国家级重点、省四星级、全国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创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单位、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示范校、省改革发展示范校。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2024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2024年5月25日9:00。

  打印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三)笔试

  时间地点:2024年5月25日,于宿迁技师学院举行笔试,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考生成绩在报名网(http://218.93.212.38:12123/suyu_)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考生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前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证件照1张;

  (2)身份证(二代);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中,(2)—(7)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上公布(http://www.suyu.gov.cn/)。

  (五)专业技能测试

  10-14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10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3D计算机图形学专业知识,精通Unreal Engine/unity引擎及各种3D美术内容制作工具,如:3ds Max 、Maya、Zbrush、Houdini、Photoshop等。11岗位具有较强烹饪技术和菜品创新能力,需进行雕刻、冷拼、热菜制作等技能测试。12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练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新能源汽车检测、故障诊断及排除。13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智能制造、智能焊接等专业,熟练运用三维测量、焊接工业机器人软件等;熟练进行机器人操作平台搭建、编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14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需进行3D数字建模、3D打印、逆向工程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

  (六)面试

  01-09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10-14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上述规定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

  01-09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10-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01-09岗位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10-14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并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简章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2.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政策咨询电话:0527- 84491059(宿迁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527-84466502、0527-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资科)

  监督电话: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附件1: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 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 5月25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豫区教育局联系(0527—8446650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管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7.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未就业承诺

  3.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西吕梁市2024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吕梁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为学士学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

  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开放大学3、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3、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16、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6、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19、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2)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59个,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18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5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实施方案》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12日18:00(五天)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吕梁市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4.改报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考生可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17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5.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比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为3:1),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则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及补报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比例后方可开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为3:1)。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8: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17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工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它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及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2022年、2023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页。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其它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其它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因其他原因形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到其他单位工作。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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