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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全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定向“三项目人员”岗位,要求生源地或户籍地在丽江市,2022年2月至2024年报名当月之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计划的大学生(简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志愿者)。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在此列。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为: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为3年;“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西部志愿者应连续服务时间至少满2年。

  (三)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须符合驻丽部队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驻迪庆州部队随军前户籍所在地为丽江市的现役军人家属,驻丽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在职干部未就业家属和一级消防士及以上在职消防员未就业家属要求,须经丽江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通过才可报考。

  (四)定向招聘高校毕业退役士兵岗位,须为在军队服役5年(含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五)定向招聘农村优秀回引人才岗位,2020年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农村优秀回引人才(含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回引人才),或2021年招聘且在岗、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农村优秀回引人才(含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回引人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岗位(1988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要求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要求高级职称的岗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0日10:30。

  5.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二)考试地点

  报考丽江市招聘单位的考生考试地点为丽江市,具体考点地址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进行网络报名。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50元/科收取。

  (四)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情形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可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办理流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注意事项:1.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截止日期:2024年3月3日12:00,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减免申请的,不再办理减免考试费用。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3.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4.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考者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联系。有报名意向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报考。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2月29日、3月1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3月1日、3月2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及上传照片核对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不准确、不真实,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开考比例

  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情况将及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本次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为 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50分。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3.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预计5月9日前可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组织部门工作进度确定。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88-512292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的岗位,按照不低于招聘人数1:2、不高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进行。

  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三)面试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聘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形:“烈士子女”、“‘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在公开招聘时,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各项成绩计算

  1.仅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后续环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且无“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且《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无“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 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试全过程最多递补两批次。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八)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江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考专业目录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专业说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学历认定

  1.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2.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学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所学课程进行审核。

  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四)生源或户籍

  1.丽江市或相应县(区)生源或户籍人员因上学户籍发生迁移的,报考户籍条件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相应县(区)岗位的,生源或户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2.非丽江市生源或户籍人员,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县(区)的岗位,其户籍需在2024年2月26日前迁移至丽江市相应县(区),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相应县(区)。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请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尤其是岗位其他要求和备注,同时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确认满足招聘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22926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393054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391175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526014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12886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528227

  (二)市直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丽江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0888-5128079

  丽江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中心 0888-5123277

  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 0888-3032792

  丽江市儿童福利院 0888-5166089

  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0888-5881027

  丽江市城市节水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0888-5165622

  丽江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0888-3990574、0888-3990573

  丽江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0888-5304377 

  丽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宣传中心 0888- 5121759

  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九十九龙潭管理所  0888-5556666

  丽江市科技馆 0888- 5110601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0888-5121089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888-5126686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0888-5126686

  丽江市实验学校 0888-5122343

  丽江市幼儿园 0888-5122974

  (三)监督电话:

  丽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88-5100886 

  附件: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的招考条件可能会有所修订,请报考人员在2月26日报名前再次下载《招聘计划表》进行确认,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岗位。)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专科专业目录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云南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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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12日开考,我们已完成考区设置、考点设置,召开了考务工作会,举行了首席考官培训、首席技术员(考务系统管理员)培训等系列前期筹备工作,各考区、考点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考试设备、环境搭建中。亲爱的小伙伴,我们已准备就绪,你准备好了吗?记得5月6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哟!5月11日是工作日,一定记得提前请假哦!预祝考试顺利,成功上岸!

附件:湖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芙蓉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芙蓉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体检 、政策咨询。

  1. 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切勿拖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

2.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0731-89965847、0731-89965844,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行政审批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一楼 11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28、67、122、X123、131、148、215、263、317、503、707、802、809、810、915路公交车,地铁5、6号线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四)材料审查

  1.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查询栏目网址: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xzspj/xzxkxxgscx/)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才会进行证书邮寄。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请确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务必真实有效、详细准确(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

1、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8 日

附件1: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指定医院

体检医院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0731-88639193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四医院

岳麓区麓山路92号(岳麓山东大门旁)

0731-88942288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桔洲康复医院

岳麓区岳华路1149号

0731-88707300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

长沙泰和医院

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

0731-88518508

体检时间星期一到周日上午

长沙市第一医院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0731-84667602

0731-84861775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三医院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0731-85171599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中心医院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0731-85667926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长沙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0731-89669288

0731-89669287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

2.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短信反馈申请人。

3.体检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一张一寸证件照。

附件2: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注意事项

1.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原件扫描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1.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可在长沙认定,请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2.在籍学习证明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或在学信网中自行下载截图。3.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2.仅指毕业证书,请勿提交学位证书。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取得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选择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中国教师资格网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6.标准一寸照片

电子稿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务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议到专业的照相馆拍照处理,否则系统难以上传通过。半身照、侧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提示:申请人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3: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请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致电010-56761296进行咨询。

三、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89965847、89965844),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四、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任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无需领取,确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确实无法完成办理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教师资格证在认定结果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将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七、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切勿自作主张,擅自登录其他网址。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

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九、第一批次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须重新按认定流程进行除体检外的其他步骤。

十、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全天候开放,晚上或周末均可提交资料,申请人可选择合适的时间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因同一时间段登录人数过多造成系统卡滞。

十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务必为白底证件照)。如资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齐补正,否则将不再受理。

十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仅需上传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一本即可,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

十三、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校所在地,需有一项符合在芙蓉区;教师资格网申报和一网通办平台上申报确认点必须一致,同为芙蓉区;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

十四、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在第一批次认定周期内无法获取毕业证书,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十五、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四川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为确保本次面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4年6月14日。

特别提醒,面试为随机编排,请考生务必提前查看准考证,知晓考试时间。第一个面试日期(5月11日)因“五一”假日调休被调整为工作日,请当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一、提前规划

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提前关注考点周边环境、考试当天天气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合理规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确保按时参考。

二、考试准备

考生须按规定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止带入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诚信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严格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教师是一个光荣又崇高的职业,请广大考生遵规守纪,心存敬畏。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29日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人公告

  宿迁技师学院(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是国家级重点、省四星级、全国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创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单位、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示范校、省改革发展示范校。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2024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2024年5月25日9:00。

  打印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三)笔试

  时间地点:2024年5月25日,于宿迁技师学院举行笔试,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考生成绩在报名网(http://218.93.212.38:12123/suyu_)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考生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前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证件照1张;

  (2)身份证(二代);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中,(2)—(7)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上公布(http://www.suyu.gov.cn/)。

  (五)专业技能测试

  10-14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10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3D计算机图形学专业知识,精通Unreal Engine/unity引擎及各种3D美术内容制作工具,如:3ds Max 、Maya、Zbrush、Houdini、Photoshop等。11岗位具有较强烹饪技术和菜品创新能力,需进行雕刻、冷拼、热菜制作等技能测试。12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练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新能源汽车检测、故障诊断及排除。13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智能制造、智能焊接等专业,熟练运用三维测量、焊接工业机器人软件等;熟练进行机器人操作平台搭建、编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14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需进行3D数字建模、3D打印、逆向工程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

  (六)面试

  01-09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10-14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上述规定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

  01-09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10-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01-09岗位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10-14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并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简章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2.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政策咨询电话:0527- 84491059(宿迁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527-84466502、0527-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资科)

  监督电话: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附件1: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 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 5月25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豫区教育局联系(0527—8446650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管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7.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未就业承诺

  3.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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