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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要求、岗位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8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岁(197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岗位表》中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报考者具备的职称系列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3)报名开始之日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4)2024年2月26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9.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2024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9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8人,定向招聘退役士兵9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8人,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18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岗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者在报名前下载最新的《岗位表》,并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表》要求具体条件且无不能、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仅下列参加云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连续服务时间至少满2年)”等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

  (三)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咨询

  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及各县(市、区)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可拨打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至30日10:30;

  6.笔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网上报名

  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进行网络报名。

  1.注册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进入会员中心→个人会员注册登录→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报名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上传免冠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注意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已成功,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免笔试岗位不需缴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1)免冠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片均上传正面照,为JPG、GIF、PN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B。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宽度不小于130像素,高度不小于160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身份证照片宽度不小于400像素,高度不小于250像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本次公开招聘须于8月份完成聘用工作,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书应在聘用前取得,报考者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承诺。

  (3)报考者“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其学位证书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用任一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位”等项目,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有特殊说明的岗位除外)。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份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认定。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学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所学课程进行审核。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是指报考者目前户口所在地。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及期满考核合格等情况。

  (8)报名系统中“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属于承诺选项,在“符合以下条件”前点选,必须保证自身条件符合岗位招聘的所有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岗位招聘条件里未详述但公告已作规定的要求,自行确认,自担责任。如果不点选则初审无法通过。

  2.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片。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和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等待审核的报考者,可以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和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2024年3月1日18:00至3月2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等待审核的报考者,仍可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资格审查(仅限已报名岗位),但不能再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请报考者把握好报名时间。

  3.查看个人报名状态:进入玉溪人才网→会员中心登录→找到“我的报名”→点击“当前报名”的“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正在报名的考试”页面即可查看个人当前报名审核状态及报考进度。

  4.查看岗位报名情况:进入玉溪人才网→选择首页右上角“网上报名”→找到对应考试名称→点击“查看岗位和报名情况”进入岗位报名情况页面,即可查看各岗位的报考人数、通过审核人数和已缴费(或免费)人数。报考者须注意“已缴费(或免费)人数”为最终报名成功的人数。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由玉溪军分区负责,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由各县(市、区)组织部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对报考者提交的部分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判定,无误后提交人工审查。报考者信息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报考者,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招聘单位参考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审查专业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五)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1.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报考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两科共计100元。报名资料审查已通过且缴费状态为成功的报考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因报考者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2.请各位报考者仔细阅读并按照缴费操作说明进行缴费。当出现已缴费成功但报名系统显示未缴费状态(缴费超时)的情况时,于缴费截止时间之前在报名系统缴费页面内填写交易单号,提交缴费失败处理申请;当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时,及时联系玉溪市人事考试院核实后作相应处理。报考者务必及时查看缴费状态,缴费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未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可以减免报名费。于2024年3月7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现场提交身份证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者先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能正常使用。

  4.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错过报名终止时间导致失去本次报考机会。

  (六)招聘计划裁减

  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岗位表》笔试开考比例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裁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招聘计划裁减情况于3月7日前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公布。

  (七)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按网上报名流程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无需再缴费)。

  前期报名阶段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的报考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八)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至30日10:30。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中途不休息。

  本次笔试参加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统一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11)、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中小学教师类(D类41)小学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42)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56)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各岗位笔试类别以《岗位表》中公布笔试类别为准。所有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试卷共有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满分为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预计于5月9日前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报考者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者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类别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80%(定向招聘岗位按笔试类别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50%),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

  (十)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表》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出现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报考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有关事项,市直招聘事业单位由市直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通知并组织实施。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复审及考核由玉溪军分区组织实施,后续环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由各县(市、区)组织部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关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保持电话畅通。

  (十一)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报考者人数小于等于1∶1,且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三位小数),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可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招聘时,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五)公示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或前一天内放弃的不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递补。

  (十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报考者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各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7-2013957

  (四)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红塔区:0877-2025135

  江川区:0877-8012796

  澄江市:0877-6817259

  通海县:0877-3029122

  华宁县:0877-5011289

  易门县:0877-4961216

  峨山县:0877-4014985

  新平县:0877-7015696

  元江县:0877-6553278

  (五)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77-2021656

  (六)监督电话

  市  直:0877-2013957

  红塔区:0877-12388

  江川区:0877-8011718

  澄江市:0877-6917238

  通海县:0877-3012668

  华宁县:0877-5080102

  易门县:0877-4960157

  峨山县:0877-4011718

  新平县:0877-7016120

  元江县:0877-6018690

  附件: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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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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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2026年普通话测试第一次报名公告

海宁市2026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经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上次普通话测试还不能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查询到成绩的,不得在本测试点报名。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本次报名对应的测试日期为:6月28日。测试地点在海宁市硖石街道新海大楼(平阳路456号),相应测试通知将于6月22日左右发布在“潮城普测”微信公众号,请持续关注公众号,错过考试责任自负。

三、报名对象

    凡在嘉兴市工作或生活的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及缴费事项

1.报名时间

6月5日9:00起,报满即止。     

2.报名方法     

3. 咨询电话: 057387878302  联系人:徐老师 。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5月20日

附件:普通话报名二维码   

 

              

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6〕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根据各省份需求情况,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2.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3.年龄不超过33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6.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四)工作重点。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特岗教师招聘。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在“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各地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

  (三)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教育部将把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核拨下一年度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

  (四)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实施工作跟进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和教师保障相关政策要求,重点摸排特岗教师招聘、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入编手续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各地在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2027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数量,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云南省2026年6至8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普通话应用水平,满足广大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者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6月9-12日(每场800人)、7月7-10日(每场800人),8月11-14日(每场800人),共计12场,合计9600人。

(二)测试地点: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云南开放大学考点(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云南开放大学大门左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19日9:00至测试日期前1天(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统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

2.操作流程: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官方网站,按要求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点及场次、在线缴费等步骤(具体操作见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

四、测试费用

(一)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二)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无法变更测试日期和时间,无法取消测试,也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三)测试费财政电子票据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开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1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二)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主楼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厅大门左侧)。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证书邮寄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四)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二)目前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考位充足,请广大考生务必自行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65149、65103077。   

 

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pdf

黑龙江省伊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伊春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6年伊春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港澳台居民在伊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请程序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20日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但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四、现场确认程序

(一)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伊春市教育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56号(原伊春市审计局)

现场确认地点:伊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伊春市教育局二楼203)

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458-3878492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相关事宜请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体检标准依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伊春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

伊春市第一医院(地址:伊美区繁荣西路104号伊春市第一医院住院二部二楼,联系电话:0458-6117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周六、周日上午8:00-11:00)、伊春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伊美区通山路176号,联系电话:0458-3900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

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粘贴的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且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最后的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填写,同时,提交《体检表》附带的体检报告单。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伊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9.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10.一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最后4位)。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教师资格审核

上半年第一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前,第二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陕西省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现就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咸阳市户籍。

2.持有咸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在咸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限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体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注:我省公安部门已开通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以备现场确认查验。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至6月22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账号注册及实名核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将进行系统间比对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有关规定完成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体检地点:咸阳市中心医院西郊体检中心(咸阳市经电南路中段,咸阳市实验中学东门东南角)。联系电话:029-33765333。

3.所需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按时参加体检。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与体格检查后,应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材料等事宜详见公告。

四、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确认等工作,凡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9-33328033。

 附件: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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