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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暨琼海市 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暨琼海市 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号)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37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小学教师8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4名(含9名“市属镇用”人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是按照省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组织我市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省级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二是依照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教育、医疗人才队伍需求,组织我市教育类招聘工作小组赴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医疗卫生类招聘工作小组赴兰州市甘肃中医药大学、南昌市南昌大学、海口市海南医学院等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一)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教育类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海南站

  1.活动时间:2024年2月22日

  2.活动地点:海口会展工场(海口万绿园西门对面)

  3.活动内容:

  (1)推介仪式(09:00—10:10)

  签到入场、主持人开场、播放海南宣传片、领导致辞、重点园区代表宣讲、用人单位代表宣讲、回琼工作学生代表发言。

  (2)现场报名(10:10-16:00)

  4.具体联系人:

  (1)教育类:张老师:18976900039

  林老师:13876223138

  (2)卫生类:吴老师:15120707517(市人民医院)

  司老师:13118938683(市中医院)

  黄老师:13876428421(市妇幼保健院)

  5.考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请关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信息。

  (二)其他站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参加招聘活动,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只接受现场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开学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2月22日至200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考核)

  1.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卫生类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

  2.教育类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撰写教学稿,按顺序依次进行微格教学以及答辩。教育类专家组对其思想品质、授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成绩按100分计。

  招聘工作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

  1.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教育类).xlsx

  2.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卫生类).xls

  3.教育类参考目录.pdf

  4.卫生类参考目录.doc

  5.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样本).xlsx

                                           海南省“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暨琼海市

                                                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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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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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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