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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双牌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对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体以后附的需求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引进岗位和人数

  共5个岗位、需求9人。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双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p.gov.cn/)或双牌新闻网(https://www.spxrmt.com/)查阅具体的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公示、公告。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技能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7.吸毒人员或参加非法组织曾受处罚的人员;

  8.在我县事业单位辞职或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2年及辞退未满5年的;

  9.已纳入永州市范围内编制管理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专业审查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佐证资料,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年龄和其他所具备的条件以需求目录为准。正高职称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入口:http://qrxrl.xxwb.zfoline.net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20日17:00。

  4.报名流程: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根据“人才引进须知”填写相关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岗位→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人像必须清晰且不变形,JP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请使用jpg或png格式,文件需小于1M)→提交信息之后等待确认。

  5.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需求目录,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应按要求依次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认证)、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件依次进行上传。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还需上传第一学历相关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还需上传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报考人员所上传的资料需确保姓名、专业、证书编号等内容清晰可见,资料不齐全或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将视为无效报名,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填报个人信息,提交信息前务必上传该岗位所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后将进入“报名确认”环节并显示为“待审核”状态,即为已报名。报名截止后,将会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若资料齐全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会进入“完成报名”环节并标记为“审核通过”;若资料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会显示为“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报名并不再接受重新报名。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如诚信承诺书本人未签字或未按手印、仅上传学历证书未上传学位证书、上传的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而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情况均将视为无效报名。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5)岗位选择。本次人才引进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确认提交信息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

  6.相关说明。报名时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调整的,将会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此次资格初审无需本人到场,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照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省市相关文件处理。资格复审将会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了笔试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分,下同)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及内容如下(以下所指报考人数为资格初审合格人数):

  (1)教育一类岗位。此岗位不需进行笔试。

  (2)教育二类岗位。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时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相关说明。如需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岗位参考人员都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岗位的面试内容及要求如下(以下所指报考人数为资格初审合格人数):

  1.教育一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此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教育二类岗位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开考比例:若岗位未进行笔试,按岗位需求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若岗位进行了笔试,其岗位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2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若岗位需求计划数与达到6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1:2,不再核减需求计划数)。若末位入围人选与已入围人选有相同笔试分数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接受统一封闭管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2)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候考室、备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面试为全天场,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保持良好状态。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提供中餐。

  (6)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7)面试前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相关说明。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岗位面试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需求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教育二类岗位如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再核减岗位需求计划数,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岗位参考人员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选确定。所有岗位入围体检的人选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具体如下:

  (1)教育一类和未进行笔试的教育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同一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进行了笔试的教育二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计划数(核减了岗位需求计划数的按核减后的岗位需求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将在双牌县人民政府网或双牌新闻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毒品检测(尿检或毛发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相关说明。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及以上)。若进行了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高低确定递补人员;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内容。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人才引进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2.相关说明。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引进程序。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进行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优惠政策

  根据《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双牌县2024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如在聘用前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1.工资福利。引进人才享受本县事业编制待遇,其工资、福利等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一致。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为5000元/月或8000元/月,共发放5年,享受生活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3.年终奖励。对表现突出或有重大创造成果的人才,经专家评估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大小,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

  4.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科研支持。对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双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科研经费资助后,受益单位视其财力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对主持承接省级课题的给予5-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课题的给予10-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6.住房保障。对引进无住房的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人才公寓”,在有房源空余的前提下优先供其工作期间使用。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为8-3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购房补贴享受时限为5年,即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引进人才在引进之日起5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在购房补贴兑现期内,所购买的商品房原则上不能进行房产交易。一套商品房仅能享受一份购房补贴,对于夫妻双方都属于双牌县引进人才并申报购房补贴的,按照学历或职称最高的一方发放购房补贴,并视为双方均已享受购房补贴,不能再进行重复申报(离婚后购房并申报购房补贴,离婚时间必须已满一年);对于非夫妻关系但共同购房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样只享受一份购房补贴)。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安置,其配偶若属于我县乡镇基层公职人员的,可优先调入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就职。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就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局妥善安排到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并免收择校费。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五险一金”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9.其他政策。对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专项考核评价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引进人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调任公务员。

  七、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拟引进人才签定聘用合同后,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引进人才的退出管理,以《双牌县引进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双委人才〔2020〕4号)规定为准(如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情形,记入双牌县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双牌县组织的人事考试。

  4.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各环节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双牌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46-7726100(仅限工作时间)、18874666659(周)、18574459219(全)。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双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7723276。

  附件: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附件:双牌县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教育类)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公告(第二批)附件3:提醒事项

 

  • 中共双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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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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