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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关于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关于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139名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本县农村公办学校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

  共7所学校考调139名教师,详见《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考调城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须有在农村公办学校(含乡镇高完中,不含严陵镇城区学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聘任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

  5.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段学科一致或任教以来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任教学段学科3年及以上经历(须由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并经党组织书记审签后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7.报考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二级学校教师须经中心学校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校级干部须出具相关部门同意报考书面审签材料);

  8.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五年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不符合政策规定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威远县教师进修学校大礼堂(咨询电话:0832-8222295)。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2.校级干部须出具相关部门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书面审签材料。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加分登记表》1份(附件3)及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报考者登录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weiyuan.gov.cn/)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六)参与考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

  参与考调教师在报名参考时提供相应获奖文件或证书,按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公示。

  1.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班主任、育人标兵、教学标兵、“四有”教师、最美阳光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十四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称号,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教育新星、拔尖人才等六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称号,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优秀学科教师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奖项,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4.近五年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素质教育评估各单项先进个人(德<含省市县共青团和少先队>、智、体、美、劳、科技、卫生、特殊教育、“双减”、控辍保学、优质生源稳控、学前教育)和教学质量考核先进个人的,按省级0.5分、市级0.3、县级0.2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奖项,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5.近五年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组织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任务的,加2分;合格完成“三区”支教任务的,加1分。在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并合格完成城区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师,每满一年加0.5分。交流轮岗人员需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近五年计算时间从2019年3月3日起至本次报名首日止。所有加分材料的时间均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五、考试

  本次考调只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考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考聘岗位的考生不调剂。考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即现场无学生听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聘数量),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019-2023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以上条件都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高者优先。

  (二)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考察递补

  考察结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调动

  (一)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定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调人员自动放弃选岗或选择考调岗位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调动手续:通过考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三)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联系电话: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咨询)、0832-8222067(监督)。

  十、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关于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附件1: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关于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附件2: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关于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附件3: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加分登记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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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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