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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年苍南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引校长和特级教师(教练)若干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年苍南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引校长和特级教师(教练)若干人公告

  苍南县位于浙江最南端,是“浙江美丽南大门”,辖18个乡镇,户籍人口98.7万。苍南“山海兼利”“活力四射”,是“温州模式”重要发祥地之一,拥有10余张“国字号”金名片。近年来,苍南聚力打造千亿核电、双千亿风电清洁能源产业,县域发展驶入崭新赛道。

  浙江省苍南中学创办于1984年,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学校坐落于苍南县城灵溪镇,占地150亩,现有60个教学班。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县中崛起”战略,打造更优质的苍南中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名校长和特级教师(教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 名校长1名(正职);

  2. 特级(正高级)教师2名(高中语文、英语各1名);

  3.学科奥赛教练2名(高中物理、数学各1名);

  4. 其他学科特别优秀的特级(正高级)教师、学科奥赛教练若干名。

  二、招引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评审专家组与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岗位,直至岗位名额招满为止。

  三、招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名校长

  1.具备下列荣誉或经历要求之一:

  (1)荣誉要求:享受国家特殊津贴;校长职级制特级校长或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功勋教师;长三角(或浙派)名校长培养对象;市级及以上教育家型校长;设区市级及以上市名校长(教师、班主任);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教育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国家三等奖(或省二等奖);或者具有上述相当层次荣誉的普通高中现任(曾任)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2)经历要求: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或设区市重点中学现任(曾任)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省现代化(省一级、省示范、省重点)、县第一中学或同级别普通高中现任(曾任)正校长(正书记)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月31日)。

  2.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要求。

  (二)特级(正高级)教师

  1.具备省现代化、省一级、省示范或者省重点高中、县第一中学(重点中学)等普通高中学校任职经历(含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或者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或者荣获设区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者担任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学科奥赛教练

  1.担任本学科竞赛教学的高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国家集训队、入选冬(夏)令营或者获得奥赛省金牌(一等奖)国家银牌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招引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15日(特级<正高级>教师、学科奥赛教练报名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cnjyrsk@126.com)提交个人资料,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个人PDF格式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见报名材料清单目录(见附件2)所列。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苍南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苍南县教育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名校长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和业绩材料评审两项。特级(正高级)教师、学科奥赛教练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业务测试和上课考核三项。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综合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校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苍南县人民政府发文任命。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提出方案建议,报县政府审批。

  4.引进人员与苍南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限内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交流至本县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引进人才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制度。名校长年薪最高或超200万元;特级(正高级)教师、学科奥赛教练年薪最高或超150万元。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学生考上清北、全国竞赛金奖另行奖励)。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招引前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属高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可在苍南所属对应公办学校择校就读。

  (四)人才待遇。省特级教师(相当层次人才)及以上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在苍南新购买商品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正高级职称教师(相当层次人才)一次性专项奖励50万元,在苍南新购买商品房给予6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其他告知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引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应聘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58278、64758543(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

  1.2024年苍南县面向全国公开招引优秀校长名优教师(教练)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目录

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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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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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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