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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丰县2024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19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徐州市丰县2024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195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招聘站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3月15日

下午 13:00-16:00

2024年3月16日

上午 8:00-11:00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淮北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0日

上午 9:00-12:00

2024年3月21日

上午 9:00-12:00

3月20日上午滨湖校区明德广场

3月21日上午相山校区思源广场

曲阜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5日 8:00-16:00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

济宁市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洛阳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9日 8:00-16:00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咸阳师范学院

2024年4月2日

8:00-16:00

咸阳师范学院

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415号

长春师范大学

2023年4月6日

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公路北线67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和丰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丰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

  附件:

  1.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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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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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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