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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持续巩固乌达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现公开引进2024年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共31个,小学岗位人数22个(其中语文15个、数学7个);初中岗位人数9个(其中语文2个、数学5个、英语2个)。

  二、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7)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至2006年出生、年月日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8)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外,《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附件4)中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引进报名之日(不含)之前。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方式及时间

  (1)线上报名起止时间:3月15日8:00—3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2)线下报名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3月18日—3月19日8:30-17:00(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3月20日—3月22日8:30-17:00(包头师范学院青山校区博学楼学术报告厅)

  线上报名考生须到线下报名地点同步进行资格复审,3月22日17:00资格复审结束;预计3月24日在包头师范学院组织面试,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4.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信息,报名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从高中起至就读大学本科毕业至今所有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经历空缺的将不予审核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报考人员需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提示:资格复审全程覆盖各引进环节,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须含专业方向)、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学院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人员应签订《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引进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在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扫码进入“2024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微信群”(或登录乌达区人民政府网),关注相关信息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发放复审合格单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引进形式及具体要求

  引进形式为面试,选取试讲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监督下,面试环节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考生凭复审合格单、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发放成绩单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公布。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择优录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进行现场加试,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本环节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环节每个岗位可递补1次。

  (三)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同学段同科目岗位面试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考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学段科目当日试题,考生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 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才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考生自行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一)体检

  1.岗前体检要到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才自理。引进人才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引进人才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引进人才,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才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性意见。

  引进人才考察不合格的,经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引进资格,并在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试讲结果、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达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uda.gov.cn)、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乌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组织填写《乌海市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乌海市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表》,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行政处罚、学校处分,以及政审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的自动终止引进程序,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办理备案手续前,被乌海市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确定引进人员签订合同。

  (五)引进待遇

  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首次签订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均按照新聘人员初次就业相关要求实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和35所省重点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的应往届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试用期满后根据所在学校工作考核情况,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在乌达区购房时给予发放(乌达区户籍且在乌达区有房产的可申请现金补助)。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乌达区教育战线、辞职或调离乌达区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引进人才需承担相应赔偿,安家补助全额退还。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个人诚信档案,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引进秩序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616

  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617

  附件:1.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

  2.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

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1 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2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3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4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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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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