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持续巩固乌达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现公开引进2024年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共31个,小学岗位人数22个(其中语文15个、数学7个);初中岗位人数9个(其中语文2个、数学5个、英语2个)。

  二、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详见《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7)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至2006年出生、年月日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8)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外,《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附件4)中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引进报名之日(不含)之前。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方式及时间

  (1)线上报名起止时间:3月15日8:00—3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2)线下报名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3月18日—3月19日8:30-17:00(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3月20日—3月22日8:30-17:00(包头师范学院青山校区博学楼学术报告厅)

  线上报名考生须到线下报名地点同步进行资格复审,3月22日17:00资格复审结束;预计3月24日在包头师范学院组织面试,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4.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信息,报名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从高中起至就读大学本科毕业至今所有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经历空缺的将不予审核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报考人员需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提示:资格复审全程覆盖各引进环节,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须含专业方向)、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学院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人员应签订《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引进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在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扫码进入“2024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微信群”(或登录乌达区人民政府网),关注相关信息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发放复审合格单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引进形式及具体要求

  引进形式为面试,选取试讲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监督下,面试环节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考生凭复审合格单、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发放成绩单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公布。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择优录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进行现场加试,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本环节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环节每个岗位可递补1次。

  (三)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同学段同科目岗位面试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考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学段科目当日试题,考生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 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才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考生自行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一)体检

  1.岗前体检要到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才自理。引进人才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引进人才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引进人才,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才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性意见。

  引进人才考察不合格的,经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引进资格,并在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试讲结果、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达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uda.gov.cn)、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乌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组织填写《乌海市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乌海市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表》,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行政处罚、学校处分,以及政审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的自动终止引进程序,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办理备案手续前,被乌海市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确定引进人员签订合同。

  (五)引进待遇

  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首次签订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均按照新聘人员初次就业相关要求实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和35所省重点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的应往届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试用期满后根据所在学校工作考核情况,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在乌达区购房时给予发放(乌达区户籍且在乌达区有房产的可申请现金补助)。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乌达区教育战线、辞职或调离乌达区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引进人才需承担相应赔偿,安家补助全额退还。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个人诚信档案,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引进秩序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616

  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617

  附件:1.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

  2.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

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1 35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2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3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4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31人公告附件4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目录.xls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