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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2024“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7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钦州市2024“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74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钦州市委、市政府整合钦州教师教育资源,在原钦州学院旧址基础上建设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师范类学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部署安排,决定开展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钦州幼专)专场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钦州幼专急需紧缺人才7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舞蹈教师岗位放宽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和省级艺术院校毕业的本科生。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考核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等违反相关纪律行为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工作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招聘地点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备注

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21、22日9:00—16:00在文星楼1楼报名

2024年3月23日上午8:00在明秀校区开展笔试(面试在当天笔试结束后进行)

签约人员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和考试的方式进行。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1份;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佐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专业后面的括号为师范、师范教育方向、教育方向除外),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在考察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期间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从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60%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不用参加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只有博士研究生的直接面谈确定考察人选,但岗位报考人员有免笔试直接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本科考生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含笔试入围的本科生)统一要求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及面谈形式: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3.面谈。面谈流程要求等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规定执行。设置为面谈的岗位在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合议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本科生笔试结束后,留在试室等待成绩公布。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3.备考室统一提供教材和备课稿纸。面试室只提供黑板、粉笔或白板笔,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以上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谈提供独立面谈室。

  12.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入围人选。符合面谈条件的岗位在面谈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的成员根据面谈情况按相关规定组织合议确定入围人选。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或面谈情况的排名次序和选择意向情况与入围对象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的,可由学校根据需要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学校沟通。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

  学校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签约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由学校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具体考察、体检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由学校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学校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15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钦州人才网和钦州幼专官网了解有关考试情况,勿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

  (四)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单位联系: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77-2596881)

  附件:1.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

  2.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附件1: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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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淳安县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

  3.杭州市户籍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8日当天迁入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前取得。

  7.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和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2024年5月10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808(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5月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2024年5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2024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缴费确认成功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④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门,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5%。

  模拟上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结合职位表的相关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除外)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2.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教育局0571-65060030。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丽江市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3.报名人数:3292人(学生3274人;教师18人).测试时间:5月12日-5月19日;5.测试任务数量:4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4-05-12
2024-05-19
3292人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2024-05-09
2024-05-11
3500人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初中非在编物理教师1名;

  2.办公室顶岗干事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非在编物理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任教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三)办公室顶岗干事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如office系列PPT/EXCEL/WORD等);

  3.服从学校安排的任务,尽心尽责做好完成好任务;

  4.有学校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1.非在编物理教师应聘人员送至clxxjwc@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06949490

  2.办公室顶岗干事应聘人员送至xmclxxbgs@163.com,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4年4月25日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2024年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北站幼儿园是区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于2016年3月开办,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是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保育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三、应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备幼儿园保育知识,有爱心、有耐心,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能胜任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

  四、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件xmsjmqbzyey@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殷老师15106082978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内容

  1.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提)

  2.相关技能测试(餐前桌面消毒等)

  七、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新城际分园: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二里43号;

  八、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九、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园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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