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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吉安县2024引进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吉安市吉安县2024引进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吉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共计1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体制内在编人员),其中化学、地理学科要求应届毕业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4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具体要求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

  4.招聘对象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报考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解除聘用关系。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c)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d)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e)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应聘者请填写《江西省吉安县立中学2024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内容,与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jaxjygrsk@163.com。并请于2024年4月9日到吉安县金钟路教体局一楼人事股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9日,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县金钟路教体局一楼人事股,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每个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否则核减相应的岗位职数。

  (二)招聘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须知: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公布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若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方法:试教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最后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吉安县城无住房的,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

  六、咨询电话

  吉安县教体局人事股:0796-8440352

  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0796-8433219

  监督电话:0796-8441866

  附件:江西省吉安县立中学2024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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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西校区)急聘2024年春季学期高中教师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2009年被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从2014年9月起,转制为东、西两个校区办学:

  (一)东校区即原来翻身实验学校的初中部和国际部,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47区,翻身社区自由路,该校区从2000年秋季办学至今;

  (二)西校区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建安路(艾默生工业园后),于2014年秋季开办。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西校区急聘以下岗位:

  1、高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

  一、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教师条件:

  1、高中教师须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2、教学基本功扎实,普通话标准,工作积极、主动,有主人翁精神,有创新意识;

  3、教师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45周岁以下;

  4、特别优秀的高中把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岁;

  5、有班主任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有担任学科组长工作经验、能胜任学科组长者优先考虑;

  7、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热爱教育事业;

  8、无犯罪记录(学校将按程序向公安机关核实)。

  二、工资待遇:

  1、高中教师年薪12.3-24万;

  2、购齐五险一金,可提供食宿或相应补贴;

  3、符合条件的教师,经职称评聘或认定,享受职称工资;

  4、符合条件教师可享政府从教津贴,每年一次的三甲医院免费体检;

  5、集团为教育教学骨干教师提供外出培训、国内外游学等机会,并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学期提供工作经费;

  6、教职工子女享受优惠入读集团辖属学校。

  三、应聘程序:

  应聘老师电子邮件(含近照)请以“名字+学段+学科”命名发送至fssyxxxxq@baoan.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校区及学科、学段,未按规定命名不接收简历。学校审核材料后将电话通知面试。

  四、联系方式:

  89474671

  五、发展平台:

  崛起教育集团是深圳市第一家民办教育集团,是以发展民办学校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实体,形成了从早期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现代生态教育链。集团从1995年投资办学以来,秉承“着眼于长远发展,社会效益为第一”的办学宗旨,为深圳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荣膺“深圳老字号”品牌。集团辖属各学校幼儿园主要分布在深圳市宝安区,其中翻身实验学校是“全国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十佳民办学校”,崛起实验中学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高考工作先进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批准的“国际课程实验单位”;崛起诚信实验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集团旗下八所幼儿园有多个市一级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集团总固定资产超过4.5亿元,现有近16家教育实体,师生超过1.3万人。

  崛起教育集团董事局主席林良浩先生是富有教育情怀的办学者,二十多年来专注民办教育事业,集团各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成果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与认可,在深圳教育界、家长群体中长期拥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口碑。

  崛起教育集团作为深圳市民办教育的标杆,为每位教职工提供高起点、高规格、高成长的职业发展平台:

  1.获得高端事业发展平台,展示个人职业潜能;

  2.获得岗位工作全面支持,品尝事业成功快乐;

  3.获得友好互助工作氛围,扩大教育教学成果;

  4.获得持续教育培训机会,提升个人品质品味。

  崛起教育鼓励“务实、创新、终身学习”,期待志同道合、热爱教育事业的您加入崛起,我们共同崛起!

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79名,岗位、条件及引进方式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苍溪县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均可报名。其中,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科等资格条件要求相符;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3年4月26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

  港澳台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方式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18: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而不予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未增加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含替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old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具备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并加盖院校公章);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并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红底证件照1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考核方式。

  (1)笔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岗位,将另行公告。

  (2)面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中职计算机、中职建筑、中职数控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题试教,技能测试在试教考核结束后集中测试,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方式进行,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考核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可根据情况进行加试。

  (3)考核时间。

  ①笔试。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②面试。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与体检同步进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入围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乡镇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影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县教科局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5223126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苍溪县监察委员会)   0839-5223115

  附件:1.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岗位表

  2.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报名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教育局决定组织惠来县第一中学等10所全日制公办学校组团赴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现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来县第一中学、惠来慈云实验中学、惠来县华侨中学、惠来县第二中学、惠来县神泉中学、惠来县隆江中学、惠来县葵潭中学、惠来县慈云世铿中学等8所完全中学以及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惠来县特殊教育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18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完全中学(含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原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非师范类的,除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岗位外,其他学科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习经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专业应为特殊教育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6.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终止聘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惠来县在编在岗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定向生或委培生;

  7.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准确完整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ks2400@126.com。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大学文俊西楼架空层【导航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聘广场(文俊西)架空层】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确认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上传电子照片),并由本人到现场一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核。考务人员将对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电话、短信等信息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情况。每名面试考生备考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学科招聘条件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初定于5月12日上午9:30—11:30在招聘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2024年广东省惠来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拟聘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提供虚假信息进入面试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惠来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聘用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到基层高中学校支教1年,支教结束后回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

  获聘人员为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5和附件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意见》

  7.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简介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来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铁公水空交通发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世界名酒五粮液的产地和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健康高等职业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兼办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选址在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邮箱:ybyzyyx@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核通知单》。

  (二)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见《考核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该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租房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提供周转住房或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条件

安家补助

租房补助(元/月)

备注

一类

具有医药类高等院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人员,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00万

0.2万

1.安家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租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助。

二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80万

0.2万

三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万

0.2万

四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5万

0.2万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1.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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