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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亳州市2024年4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我站2024年4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4年3月25日(周一)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4年4月测试,共600个名额。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仅面向亳州市户籍人员及目前在亳州市工作、求学、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请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渠道和时间

1.报名渠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http://bz.ah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点击“普通话”,点击事项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服务”,请选择办事区域(市级)选择亳州市,点击“【亳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服务”到在线办理,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按照网页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再次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官网(考生报名完成后一般会收到缴费短信提醒),进入“个人中心”,办件状态为“缴费”时选择“我的缴费”及时进行网上缴费,限2日内完成,未缴费者按自动退件处理。缴费完成后在“我的办事”中点击事项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服务”打印准考证(不要点击右侧“进度查询”!)。我站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周一)上午10:00,3月31日止,共60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4年5–11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特别提醒: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官网首页,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3.考生在注册、登录、缴费、打印准考证若遇问题可致电“报名系统”技术人员(12345转2)

三、测试时间

暂定2024年4月(9—10)日,(16—17)日,(23—24)日共600名额,每天测试100人次,报名系统依据考生缴费时间先后逐日依次安排,不支持考生自主选择测试日期。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已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慎重填写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报名提交后网上缴费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在校学生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缴费完成后,当天即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查看测试日期和报道时间。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测试后二个月左右邮寄证书。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动选择证书邮寄,邮寄费用由政务服务中心支付。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电话等,信息错误导致证书无法寄达,责任自负。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

4.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友情提醒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八、联系方式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亳州市教师进修学校二楼(亳州电大院内)

咨询电话:0558—556787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咨询邮箱:bzcsz05585567870@163.com

亳州市测试站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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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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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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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技术队伍建设,江油市启动2024年上半年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4087978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6-3221246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5月14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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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福泉高中教育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引才工作。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共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35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

  3.98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其他师范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教书育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35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985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师范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截止2024年8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截止2024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截止2024年5月8日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在职人员;

  9.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1.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福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分别到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开展。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7:00。

  ②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清晰可识别)分别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fqjyjzgk@163.com)。

  2.报名材料

  (1)《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my.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科成绩表、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各1份,并签署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6)报考职位要求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人仅允许报名投岗一个岗位。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经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面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四条“引进对象及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自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特殊情况未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的;

  5.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相关规定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市纪委市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按程序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6514(贵州省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1: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35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xls

附件3: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附件5: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西校区)急聘2024年春季学期高中教师

  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2009年被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从2014年9月起,转制为东、西两个校区办学:

  (一)东校区即原来翻身实验学校的初中部和国际部,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47区,翻身社区自由路,该校区从2000年秋季办学至今;

  (二)西校区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建安路(艾默生工业园后),于2014年秋季开办。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西校区急聘以下岗位:

  1、高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

  一、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教师条件:

  1、高中教师须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2、教学基本功扎实,普通话标准,工作积极、主动,有主人翁精神,有创新意识;

  3、教师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45周岁以下;

  4、特别优秀的高中把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岁;

  5、有班主任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有担任学科组长工作经验、能胜任学科组长者优先考虑;

  7、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热爱教育事业;

  8、无犯罪记录(学校将按程序向公安机关核实)。

  二、工资待遇:

  1、高中教师年薪12.3-24万;

  2、购齐五险一金,可提供食宿或相应补贴;

  3、符合条件的教师,经职称评聘或认定,享受职称工资;

  4、符合条件教师可享政府从教津贴,每年一次的三甲医院免费体检;

  5、集团为教育教学骨干教师提供外出培训、国内外游学等机会,并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学期提供工作经费;

  6、教职工子女享受优惠入读集团辖属学校。

  三、应聘程序:

  应聘老师电子邮件(含近照)请以“名字+学段+学科”命名发送至fssyxxxxq@baoan.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校区及学科、学段,未按规定命名不接收简历。学校审核材料后将电话通知面试。

  四、联系方式:

  89474671

  五、发展平台:

  崛起教育集团是深圳市第一家民办教育集团,是以发展民办学校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实体,形成了从早期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现代生态教育链。集团从1995年投资办学以来,秉承“着眼于长远发展,社会效益为第一”的办学宗旨,为深圳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荣膺“深圳老字号”品牌。集团辖属各学校幼儿园主要分布在深圳市宝安区,其中翻身实验学校是“全国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十佳民办学校”,崛起实验中学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高考工作先进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批准的“国际课程实验单位”;崛起诚信实验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集团旗下八所幼儿园有多个市一级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集团总固定资产超过4.5亿元,现有近16家教育实体,师生超过1.3万人。

  崛起教育集团董事局主席林良浩先生是富有教育情怀的办学者,二十多年来专注民办教育事业,集团各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成果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与认可,在深圳教育界、家长群体中长期拥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口碑。

  崛起教育集团作为深圳市民办教育的标杆,为每位教职工提供高起点、高规格、高成长的职业发展平台:

  1.获得高端事业发展平台,展示个人职业潜能;

  2.获得岗位工作全面支持,品尝事业成功快乐;

  3.获得友好互助工作氛围,扩大教育教学成果;

  4.获得持续教育培训机会,提升个人品质品味。

  崛起教育鼓励“务实、创新、终身学习”,期待志同道合、热爱教育事业的您加入崛起,我们共同崛起!

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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