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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人才计划共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用人单位配合,集中开展考核工作。

  三、引进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具体各岗位引进范围详见《岗位简表》。

  四、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大类一致。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金昌市“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专升本毕业生;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认真查阅《公告》,填写《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学业课程成绩单、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就读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

  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方式开展面试考核。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拟签约人员的平均成绩,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需要通过核减引进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和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的,应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三)签订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补充协议。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因拟引进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四)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资格者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综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拟引进对象建议名单,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金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备案确认后,用人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合同签订、人员入编、工资审批、社保核定等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118号)

  邮政编码:737100

  网上报名邮箱:153985056@qq.com

  现场报名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115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6891  186-0945-8038 

  金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c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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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2: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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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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