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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人才、 名优骨干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人才、 名优骨干教师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100名,其中特殊人才5名,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95名(含小学教师53名、初中教师42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雨花区。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1《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有五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者: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省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学)高端研修班成员、省“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级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湖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卓越教师校长培养对象;

  (3)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专家、教育人才、名师、名书记(校长)、优秀书记(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或人才称号。

  2.名优骨干教师

  有五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与招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者:

  (1)近六年内由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与招聘学科一致的教育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

  (2)近六年内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具备六年及以上中层管理(限教育主任、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均要求正职,校级管理工作年限均可累计)工作经验;

  (4)具备六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六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5)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且获得结业证书;

  (6)近六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片段教学竞赛课、说课比赛)或教师素养大赛、主持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评优获一等奖及以上;

  (7)近六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教师(不含班级演唱演奏比赛),限报音乐岗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其他学科要求三证【即:高校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之一的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特殊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均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名优骨干教师年龄42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音乐和体育名优骨干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6.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实施了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183/384193/)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至2024年4月7日17:00时。

  2.报名网址:jszp.hyzjsoft.com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选用此证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或专业的,必需上传);⑥普通话证;⑦管理或报考岗位任教经历证明(使用附件2);⑧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则上传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名优骨干教师岗位条件第(3)项的提供任命文或聘书)。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报名。

  (4)“近六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 

  (1)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4年4月2日9:00时至2024年4月8日17:00时期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http://jszp.hyzjsoft.com)缴纳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成功即初审合格,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二号办公楼2楼B219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3.每个聘用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经网上缴费报名成功者方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和缴费状态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 号。

  2.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含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测试)+试教;

  3.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试教(面谈)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2个,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为3个(含)及以上的,比例为1:2。

  4.试教(面谈)

  (1)特殊人才: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2)名优骨干:试教备课1小时,无学生授课15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七)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微信公众号。

  2.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3.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走访、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岗位条件),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如出现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于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4.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5880212  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  0731-85880230

  举报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731-85881985

  附件:

  1.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岗位表

  2.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任教(管理)经历证明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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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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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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