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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27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2717人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2717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3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2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25%、50%、25%。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1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成绩复核时间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需由本人持《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本人所报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部门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1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25% +《学科专业素养》×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5%)÷1.5+政策加分

  (二)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州)、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定向招聘岗位须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以用人单位明确的合格标准为准,未明确的用人单位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时要严格师德考察,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为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应对学生规模变化,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及学生规模变化情况在县域内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关于专业与教师资格的特别要求

  1.西宁市要求报考西宁市少年宫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且所学专业与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且所学专业与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海东市要求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初中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海西州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报考康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求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报考义务教育、学前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4.黄南州要求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和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5.玉树州要求报考学前教师、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资格条件以职位表内要求为准。

  6.海南州、果洛州、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青海省三毛幼儿园、青海省六一幼儿园、中共青海省委机关幼儿园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海北州要求报考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要求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8.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要求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9.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康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二)关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特别要求

  1.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海东市、中共青海省委机关幼儿园、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3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加分条件。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3月27日。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8时进行加分条件线上审核登记,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在聘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如须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二次招聘

  为避免重复考试,提高招聘效率,缩短招聘时间,上半年招聘工作结束后,如各用人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要招聘的,将视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下半年的中小学教师招聘,下半年教师招聘不再统一组织笔试,从已参加2024年4月20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并具有笔试成绩的人员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十一)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2),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相关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岗位及政策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如招聘范围、学历、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

  西宁市教育局人事科:0971-4393007

  海东市教育局人事科:0972-8611713

  海西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977-8299805

  海南州教育局教育科:0974-8510523

  海北州教育局教研和教师发展中心:0970-8642197

  黄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973-8726908

  果洛州教育局人事科:0975-8383595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0976-8826865

  考务及成绩复核请联系所报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部门,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请咨询西宁市考试部门。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0971-4393051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美丽水街59-9号

  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2-8610052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6号楼6106室(海东市人民政府院内)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0977-8222456  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2号(原国税局)

  海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4-8512573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和悦巷州政府一楼东头

  海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0-8642850  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4号州政府大楼413室

  黄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3-8722581  地址:黄南州同仁市年都乎乡迎宾大道宏丰得大酒店院内(原市文化局一楼)

  果洛州教育考试中心:0975-8383593  地址:果洛州玛沁县甘德路38号果洛州教育局1号楼104室

  玉树州教育考试中心:0976-8827089  地址: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14号州政府西三楼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7

  招聘监督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附件:

  1-9.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此链接下载)

  10.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此链接下载)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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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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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淳安县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

  3.杭州市户籍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8日当天迁入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前取得。

  7.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和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2024年5月10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808(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5月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2024年5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2024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缴费确认成功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④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门,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5%。

  模拟上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结合职位表的相关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除外)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2.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教育局0571-65060030。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丽江市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3.报名人数:3292人(学生3274人;教师18人).测试时间:5月12日-5月19日;5.测试任务数量:4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4-05-12
2024-05-19
3292人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2024-05-09
2024-05-11
3500人

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社会人员测试站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物理教师及办公室顶岗干事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初中非在编物理教师1名;

  2.办公室顶岗干事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非在编物理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任教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三)办公室顶岗干事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如office系列PPT/EXCEL/WORD等);

  3.服从学校安排的任务,尽心尽责做好完成好任务;

  4.有学校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1.非在编物理教师应聘人员送至clxxjwc@qq.com,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06949490

  2.办公室顶岗干事应聘人员送至xmclxxbgs@163.com,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招聘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4年4月25日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2024年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北站幼儿园是区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于2016年3月开办,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是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保育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三、应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备幼儿园保育知识,有爱心、有耐心,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能胜任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

  四、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件xmsjmqbzyey@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殷老师15106082978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内容

  1.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现场抽提)

  2.相关技能测试(餐前桌面消毒等)

  七、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新城际分园: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平二里43号;

  八、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九、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园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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