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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西区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的。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9:00时—4月19日16:00时。

  3.填报信息

  报考者根据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核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9:00时—4月20日16:00时登录考生之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具备参加复审的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15:00—17:00。

  2024年4月26日17: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准备以下材料:

  ①《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请自行填写打印或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考核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④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⑥在职在编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⑦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⑧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提供任职文件、职称评审表及证书。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者将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还需提供任职文件、职称评审表及证书。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各项资料有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又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明》,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取现场考核,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笔试:教育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

  面试:无学生微格课。

  3.考核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2)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核。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面试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进入面试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3)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确定为体检对象。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面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

  (4)招聘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

  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核小组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考核小组审核确认,并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区属学校的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986206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3986719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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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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