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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0人公告

  为解决我旗幼儿教育师资不足问题,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旗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我旗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20名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合同制幼儿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身体健康。

  2.具有正镶白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之前)。不具有正镶白旗户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①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配偶;②在正镶白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③入学时将正镶白旗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籍及时迁回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4.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 3日(不含)至2006年4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7.在正镶白旗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3日(不含)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正镶白旗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 <系> 、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②配偶为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正镶白旗教育局联合旗纪委、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2.考试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超过3: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3:1且不低于2: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2:1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因初试成绩并列,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初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①面试方式为试讲+基本功展示(唱歌、舞蹈、弹奏)+绘画。试讲内容由考官根据幼儿园五大领域内容命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基本功展示为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绘画当场命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②面试时长:试讲10分钟、基本功展示15分钟(唱歌、舞蹈、弹奏各3~5分钟)、绘画15分钟,考生可以携带基本功展示所需的物品(如乐器、音乐伴奏)进入面试场所。

  ③面试总成绩=试讲×40%+基本功展示×45%(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各占15%)+绘画×15%。

  ④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时进行加试。

  ⑤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特别提醒:面试当日上午7:00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正镶白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复检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具体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2次。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正镶白旗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分配工作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照同工同酬核定工资。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承担。薪酬待遇由正镶白旗人社局、财政局分别负责核定并拨付资金。

  (二)日常管理

  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所在幼儿园和苏木幼儿园的轮岗制度、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法违纪及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6521027(旗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6521378(旗纪委监察局)

  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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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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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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