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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23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详见《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5.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8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面向本市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8.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西青区教育信息网网上发布。考生从2024年4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西青政务网:http:// www.tjxq.gov.cn

  西青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jxqjy.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21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西青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西青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填写不规范的(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考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详见《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1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在相关网址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除幼儿园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模拟授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其中,报考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中小学校医岗位、财会岗位、管理岗位、面向退役军人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要求:

  音乐(含舞蹈)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或舞蹈方面个人才艺展示,时间为3分钟之内。
  体育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3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同时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美术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3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3分钟之内。黑板、粉笔和电子琴由主考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4.计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和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天津市和西青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3.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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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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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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