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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到吉首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本次参与招聘的学校为德庆县香山中学、德庆县孔子学校,招聘的对象为高中阶段教师,两所学校均在德庆县县城。

  二、招聘岗位

  本次赴吉首大学招聘教师共1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3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辅修的专业不得报考;

  8.具有拟任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6日-4月22日。(5个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吉首大学吉首校区政务中心310室

  (三)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7788501 梁老师、陈老师。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方可报考。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以本科学历毕业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所读专业属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填报《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学习,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

  1.考生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前往现场查看或扫描现场二维码自行查询。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

  笔试、面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笔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将适时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 1:3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请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在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和选岗顺序,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2.集体约谈,签约。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组的学校并与德庆县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德庆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办公电话:0758-7788501。

  附件:1、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吉首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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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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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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