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省兰州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兰州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招教师公告

  为持续推进兰州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兰州新区2024年拟公开选招教师1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招方式及计划

  采取选聘和选调方式公开选招教师153名(详见附件)。

  三、选招范围

  (一)公开选聘。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普通高校选招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公开选调。面向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且目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选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从事语文教学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公开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学科岗位须一致,公开选调人员专业不限;

  6.公开选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公开选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毕业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为相关专业。

  2.公开选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6年及以上相应学段连续教学经历,目前仍任教该学段且获得县级优质课现场评比一等奖或市级优质课现场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6年及以上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连续教学经历的,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学能手、园丁奖等相关荣誉称号且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有效)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获得市级及以上前条所列相关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含基层有效),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选招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招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招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9日9:00至2024年4月14日18:00登录线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31513/exam-system-examinee/lzgz),按照相关提示填报个人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报名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6日18∶00期间对线上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线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14日18:00至1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于4月15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4月15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范围:除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省内省部共建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公开选调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6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参与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招岗位以不低于选招计划1: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按照选招岗位计划1:2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选调教师提供)、普通话等级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根据选招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选招计划或合并选招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人员进行面试成绩排名。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分无笔试和参加笔试两类人员,按照选招计划各50%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对岗位计划为奇数的,平均分配后剩余1名选招计划按照相应类别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各顺递1人,结合顺递2人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例:高中政治岗位计划选招3人,线上报名的无笔试人员和参加笔试人员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1人,剩余1个岗位计划,按照无笔试人员第2名面试成绩和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第2名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岗位计划数为1的,根据无笔试人员和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选招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结果。选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选聘教师填写《兰州新区新聘用人员考察政审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选调教师、公费师范生无此环节。

  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影响选招计划的情形,是否递补由选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及选调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兰州新区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政策;其他选招人员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符合《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的选招人员,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应届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期限6年,其他人员在新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对未满服务年限调离或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选招各环节具体工作将视工作进度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发布公告,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选招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选招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拟录用人员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公开选聘已签约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招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5.本次选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招无关。

  咨询电话:0931–8251269  6505651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3-67785455(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兰州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招教师岗位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