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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年-2025年)》等文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大兴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57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30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招聘岗位分为普通教师岗位、乡村特岗教师岗位和优秀人才教师岗位。

(一)普通教师岗位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普通教师岗位。

(二)乡村特岗教师岗位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优秀人才教师岗位

京籍人员应具有北京地区公立中小学5年以上教学经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非京籍人员应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公立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历,取得高级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评选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寄存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或《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非京籍应聘人员,可以报考“户籍要求为不限”的教师岗位。凡非京籍应聘人员报考,须同时满足引进落户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本科须为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范围仅限“社会人员”的岗位,京籍人员须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京籍人员须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4月17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扫描件须规范完整、清晰可辨),并根据“公招平台”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学校指定邮箱。

所需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初审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国(境)外学位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2)。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或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考核

普通教师岗位和乡村特岗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优秀人才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验》,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初步计划安排在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具体时间等安排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和“公招平台”发布的有关笔试工作的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每个岗位按照规定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人数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普通教师岗位和乡村特岗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优秀人才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四)岗位调剂

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开展岗位调剂,其中:普通教师岗位和乡村特岗教师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核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优秀人才教师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符合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或人才引进的,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考生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报名、审核、考试、考察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相关安排及成绩等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或名次存在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事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招聘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1.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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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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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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