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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公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进一步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计划

  语文18人,数学18人,英语18人,政治8人,历史8人,体育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2人,心理学1人。

  物理11人,化学11人,生物11人,地理8人,日语2人。

  三、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一批次录取的相同、相近专业毕业生。

  3.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日语学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一批次录取的相近专业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要求;

  4.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5.已取得沈丘“特岗教师”资格,服务期限不满的人员和沈丘在编在岗教师;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信息均通过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和沈丘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2024年公开招聘沈丘县高中教师报名网站(http://www.hr.hnsrsks.com.cn/category/sqgz),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初次报名请先注册、再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各项材料。报考人员上传本人照片(需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19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但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4年4月22日17: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有关资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所需证件为:

  1.在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3.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学历公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4.在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

  技术咨询电话:18838589182

  (三)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3。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请在 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学科知识、思维表达能力、教师基本素养等;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确定试讲和答辩内容,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现行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容。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凡有违法违纪记录、档案材料造假或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档案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选,报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措施

  1.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到沈丘县高级中学。

  2.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上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书》,单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18595369679  19723944071(请工作时间拨打)

  监督电话:0394—5351118(请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公开招聘沈丘县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沈丘县公开招聘沈丘县高中教师领导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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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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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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