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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专任教师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专任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具有64年办学历史、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师范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学校正在积极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现开展2024年专任教师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共计2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专任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学习及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④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相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含4月1日)。

  2.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专任教师岗位本科阶段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硕士专业同属一级学科)。

  3. 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 应聘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需和招聘要求一致。

  5.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院校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主要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重点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学校根据本次报名情况,如招聘岗位计划有剩余,将组织第二次校园招聘,重点面向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北京体育大学11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辽宁师范大学。没有参加本次招聘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第二次校园招聘。具体招聘信息详见学校官网的第二次招聘公告。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朝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等平台上统一发布,各院校可在网站上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填写《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箱:cyszrsc@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命名。内容以附件形式体现,包括《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科学历和学位证、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证明和学信网证明、党员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个人简历中列举的所有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以先后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本次报名发送邮件时间为: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4月 30 日17:00 止。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本次的面试时间、地点。

  2.现场报名:临时参加招聘会的人员,在面试时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所有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四)考核 

  1. 考核方式

  校园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岗位招聘数额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统一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考核内容

  面试包括试课、答辩、荣誉奖励与学术水平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按6:2: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1)试课:参加试课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课顺序,现场随机抽取试课题目,备课40分钟后讲授课程。试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师素养以及对教学法的理解和应用等方面,要求有板书。  

  (2)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

  (3)荣誉奖励与学术水平:对应聘者在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奖情况和科研情况进行赋分。

  4.评分方法

  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评分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最后得分。

  5.录用原则

  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试课成绩由高到低录用;若试课成绩仍相同,则需加试一道面试题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6.现场签约

  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交纳一定数额违约金。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朝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朝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朝阳市人社局会同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校不进行递补。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六)拟录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调整。

  (七)录用人员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未能按时取得上述证件,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179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142106109

     毕老师     联系电话:18842100875

 

  附件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专任教师计划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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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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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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