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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美区双塔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集美区双塔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语文产假顶岗教师2名,英语产假顶岗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

  语文产假顶岗教师2名(2024年5月-2024年10月)

  英语产假顶岗教师1名(2024年6月-2024年11月)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需具备任教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0岁。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填写《集美区双塔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stxxjszp@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材料不可用压缩包压缩发送)

  (二)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815015878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双塔小学,具体事宜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招聘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集美区双塔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双塔小学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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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49人教师公告

为打造“学在合肥”品牌,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市属学校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49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21名、合肥市第五中学5名、合肥市第六中学2名、合肥市第八中学7名、合肥市第九中学5名、合肥市第十中学5名、合肥一六八中学2名、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部分高校中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是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具体招聘范围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范围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含)以下。“25周岁以下”为199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招聘学校联合成立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现场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4月30日起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8:00至5月15日24:00。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校园招聘+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命名,发送到岗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校园招聘+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面试考核采取专业测试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占15分。面试考核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以及心理测评的有关事项另行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六)选岗、签约

选岗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各招聘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选岗人选;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成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选岗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招聘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市教育局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四)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3505251、63505181(合肥市教育局)

0551-62911018, 0551-62912028(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4631389(合肥市第五中学)

0551-63158180(合肥市第六中学)

0551-63688801(合肥市第八中学)

0551-62809808(合肥市第九中学)

0551-64459968(合肥市第十中学)

0551-63803905(合肥一六八中学)

0551-6553387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3505156(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高校名单.docx

3.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日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做好 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6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0人。

(二)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初级中学,现开设27个教学班,学生124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0人。

(三)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五指山第一小学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56个教学班,学生25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

(四)五指山市第三小学:五指山市第三小学系一所市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28个教学班,学生11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4人。

    二、设点学校、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招聘方式、岗位条件等

(一)设点学校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考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48名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见附件1。

(四)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英语学科的,应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7.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提交三方协议、报到、体检、公示预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 5月11日。

(二)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47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日8:00-5月14日18:00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②《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④学业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

⑤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4);

⑥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5)。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⑦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学科提供),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6;

⑧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7;

⑨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8;

⑩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9;

⑪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⑫“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⑬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材料外,为纸质版的,均应扫描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可彩色打印复印的,均应彩色打印复印。报名初审合格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资格审查点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收复印件并核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中午12:00

报名人员本人必须按时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半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有关要求

①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含)、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②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③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原则,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及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在考点现场予以发布,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组织。

(3)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考点面试现场公布。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3)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笔试成绩在考点现场予以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指山中学及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的初中同学科岗位及市一小、市三小学校根据同学科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具体选岗。

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确定。

如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考点现场发布公告,公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见附件7)。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五指山市教育局。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市招聘工作专班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五指山市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六)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1.毕业报到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五指山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室报到,由五指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要求所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所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2.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市招聘工作专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以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人员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

2.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协调做好拟聘人员报到工作。各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方公司根据聘用计划将人员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3.试用期、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教师采用第三方公司管理的方式进行使用,为非在编教师身份。

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次为期三年,到期后可续签。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合同聘期之内,接受五指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的管理,聘用人员需按约定要求承诺服务满服务期,在合同聘期之内,除存在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情形外,如聘用人员单方提出辞职的,本人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个人全年全部应收入除以年度月份的月平均应得收入乘以剩余合同聘期月数所得金额,剩余合同聘期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聘用人员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除外)、不胜任教学岗位需要或不服从管理等应辞退情形的,需及时予以辞退,被辞退人员需向市教育局支付按前述方式计算违约金的一半金额。有关违约记录按要求通报有关部门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聘用人员按“同工同酬”方式,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转正后工作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满后转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与我市事业编制教师按政策可以享受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政策规定须具有在编身份方可享受的工作福利待遇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有关福利待遇如需变动调整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政府确定。

聘用人员服务一个聘期满期时,可在本聘期期满之日提前三个月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向市教育局请示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教育局。

(二)最低服务年限

除在试用期期间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原因不被聘用外,聘用制教师在五指山市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合同聘期为准(即3年,含试用期半年),且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或调离五指山市。如因购房等原因有新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以新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主,但最低服务期的期限要求不得少于1个合同聘期。

(三)聘用制人员聘期满后有关安排

聘用人员在两个合同期内(服务1年以上),经统筹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际,结合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及综合表现情况,如本人自愿申请留在我市任教且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且经综合考核为优秀的,优先且分批次逐年安排转为我市编制内教师。

(四)生活补贴及有关人才政策等

1.生活补贴

给所有聘用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研究生学历人员按1.8万元/人˙年发放,本科学历人员按1.2万元/人˙年发放。

生活补贴在每年年度考核后发放,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合同聘期为准,一个合同聘期按3年发放,最长发放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

年度考核按量化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用人单位有关要求为准。

聘用人员聘用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而出现自行辞职等违约情况的,应退还本聘期内已发放的生活补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的,不发放试用期期间生活补贴。

聘用人员在聘期之中按政策要求转为我市编内教师的,其个人在正式转为编内教师且办理入编手续后的当前月起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2.有关人才政策等

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照《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公告发布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报考,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其不及格科目已补考合格的不受限制。

(五)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七)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九)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40号)精神,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在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时将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

(十二)招聘信息主要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考点予以发布。

(十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命题,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保密、监督及考务组织工作。

(二)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方案中未列明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为准。

  七、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898-86639073 许老师  刘老师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附件1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 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4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附件5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附件6 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附件7 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附件8 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9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10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为依法有序实施2024年上半年岳塘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机构权限、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等申请人须知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权限

  岳塘区教育局的认定权限是属地范围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匹配机构权限后,申请人应仔细查阅认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条件宽限至2024年7月15日,其余各类申请人都应在2024年6月28日前达到认定教师资格的全部条件和材料要求,否则此次认定不成功。预计符合认定条件者,可预约完成体检(附件2),预备申报材料,密切关注本批次认定程序。

  申请人预备申报材料,请注意以下要点:

  (1)网上申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2)请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操作,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完善个人准确信息(实名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

  (3)“民族”信息项,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要认真校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录,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通过系统核验;

  (5)请预先按材料要求(附件1)制作好个人电子证件照和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三、认定程序

  岳塘区教育局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程序分为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2024年4月30日—6月28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照手册操作,请注意以下要点:

  1.对驻岳塘区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研究生)而言,若个人信息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证书信息三项核验状态均“已核验”,则要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处完成“同步学籍”。学籍核验成功的,后续的网办材料都不需提交;学籍核验不成功的,请将湘潭学籍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2.对外地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往届毕业生而言,学籍不可作为有效的申报信息,请将①岳塘区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岳塘区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办理回执单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岳塘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或④来岳塘区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四种属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3.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4.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的,请在2024年6月28日前将普通话证书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5.学历证书信息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的,请在2024年6月28日前将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材料的提交时限宽限至2024年7月15日。

  6.在“请选择确认点”处,按个人是否具备驻岳塘区高校在读学籍选择,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4年上半年在驻岳塘区高校就读即可。

  7.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在“证书领取方式”处,建议申请人选邮寄,便捷高效。

  8.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9.在网上申报期间,本认定机构不作审查与反馈。

  (二)受理审查:2024年7月1日—7月15日

  本认定机构组织审查专家完成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初审、反馈与复核,同时集中完成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查询,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的事前、事中公示通过岳塘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报系统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并限期补正。此期间,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短信通信畅通,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三)审批发证:2024年7月16日—7月26日

  准予行政许可信息将首先通过岳塘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长期接受社会监督。在完成整批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制作后,本认定机构邮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仔细查阅本通告(含附件)。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未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及限期补正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申请人不能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4.特殊情况。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5.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5580015(岳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赵志珍)、0731—55568390(岳塘区教育局 彭老师)、0731—55568379(岳塘区教育局 唐老师);

  工作邮箱:501867592@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18号959室(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人事劳资股)。

  附件:

  附件1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x

  附件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x

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西吕梁市孝义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孝义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孝义市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为做好此次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10.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为学士学位;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岗位64个,其中,2024年应届生岗位8个、服务基层岗位8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实施方案》由孝义市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5月17日18:00(五天)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或蓝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5月18日18:00(5+1天)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2)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3)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4)改报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4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24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则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及补报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3:1。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8: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27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5.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工作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9)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页。

  (10)2022年、2023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1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期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孝义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才引智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湖南省常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保证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应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常德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具体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二、申请程序

常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击“上传材料”,完成后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注:申报阶段截止后,非“平台留言”提醒,不再重复提交与更新材料。

2.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

请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

(5)“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有误。

(6)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7)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8)在“请选择确认点”处,湖南文理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含国考与免试师范生)选择“湖南文理学院报名点”;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含国考与免试师范生)选择“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报名点”;其余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选择“常德市市民之家报名点”。

(9)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邮寄,并准确填写详细邮寄地址,证书邮寄不收取费用。

(10)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二)体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持身份证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民路1266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上传。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内容进行,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指定医院2024年内出具的教师资格体检结论有效。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三)材料确认

确认方式:申请人进行网上材料确认。请关注个人申办进展情况,特别留意“留言”提醒。完成后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8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3)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提交的材料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根据“留言”提示至现场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材料确认。

现场补充材料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注:仅受理网上材料确认未通过情况)

现场确认地点: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月亮大道和朗州北路交叉口)。

三、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

3.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由常德市教育局为申请人免费邮寄送达。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领证事宜请查阅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严肃处理。

4.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5.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常德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常德市:1.业务办理: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0736-7717057;2.政策咨询:市教育局人事科,0736-7719012。

武陵区:0736-7229157

鼎城区:0736-7371915

汉寿县:0736-2897359

石门县:0736-5300796

桃源县:0736-6621077

澧县:13875053702

临澧县:0736-5824292,15115779466

津市市:0736-4222843

安乡县:0736-4312995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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