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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2024招聘教师5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2024招聘教师58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办中职、高中和幼儿园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7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58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教师编制招聘,招聘岗位共15个,招聘教师共38人。其中中职岗位2个,招聘教师3人;高中岗位11个,招聘教师27人;幼儿园岗位2个,招聘教师8人。具体见附件1。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全部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共2个,招聘教师共20人。具体见附件2。

  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按周岁计算,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需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笔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笔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已经认定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寄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重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8:00至2024年4月29日17: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邮箱寄件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连同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电子文档(此两表不用扫描成PDF文件)一起压缩打包成一个报名文件(文件名命名为“××考生报名材料”)发至招聘报名专用邮箱(ren07702077805@163.com);现场报名的人员须准备好与邮箱寄件报名要求相同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期内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45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3.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方有效)。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笔试前三天(具体时间待通知)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笔试共设两个科目,考生须交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笔试费收取方式另行通知,不缴费的取消笔试资格。

  (五)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急需进人的岗位,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布,因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而未能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费。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基础知识考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公布。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急需进人的岗位,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因考生弃考或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无人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后,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通过邮箱寄件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拟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地点: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具体规定以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发布面试公告,告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6.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拟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

  (一)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合格总成绩(考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合格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合格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加试时间为宣布考试合格总成绩后当场进行。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发布考核和体检公告。

  (二)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体检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核。根据体检合格人数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考核时须提交的相关考核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阶段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需在考核期间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函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合格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拟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主管部门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核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防城港人才网、上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设置,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077805。

  附件:1.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38人) 

  2.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20人)

  3.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

  4.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38人).xls
  附件2: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20人).xls
  附件3: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2024年度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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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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