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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幼儿园综合岗位1为9名、幼儿园综合岗位2为6名、幼儿园特殊教育岗位1名、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2名、幼儿园体育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1)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取得学历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一年后(2025年9月1日之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考生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内计费字〔2002〕887号)有关规定,报名及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体育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位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

  5.政策性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须出具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具体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2)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3)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3.考生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考生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待遇

  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幼儿园控制数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包括聘用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以下(后)”“之前”均包括其本身。本简章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旗教体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考生承诺书》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

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xlsx

        附件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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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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