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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布拖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t.gov.cn/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相关考核招聘信息和保证电话畅通,因不及时查阅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特别提示: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加QQ群:894642154,相关信息将在群里通知。)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布拖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

  月25日起计算。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其中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带有括号的,以括号前的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8.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9.现役军人;

  10.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在本科学习阶段科目补考或重修3科及以上(含3科)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4年5月7日9:00时至 17:00时,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2)2024年 5月 9 日9:00时至 17:00时,地点:宜宾学院

  临港校区二期就业创业育人综合体202室;

  (3)2024年5 月11日9:00时至 17:00时,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

  (4)2024年5 月13日9:00时至 17:00时,地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307室;

  (5)2024年5月15日9:00时至 17:00时,地点:岷山安逸大酒店(成都春熙路太古里店)。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另交2张2寸免冠近照);   

  (2)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和教师资格测试合格证明);

  (5)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者自荐材料1份;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3.资格审核

  考生在指定地点报名后如实填写《报名表》,经审核合格的现场添加QQ群:894642154,面试(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核招聘信息详见QQ群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审查、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与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根据岗位需求和考生现场报到情况确定是否增设测试(笔试)环节,岗位设置数和现场报到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该岗位实际报到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岗位设置数和现场报到人数比例超过1:2的,按照择优原则,增加测试(笔试)环节。根据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测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测试)。

  3.面试顺序及时间: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顺序,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提交至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供以上资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含尿毒检)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由体检领队人员当日当场组织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服务年限最低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八、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体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18228789444

  县教科局      1303777331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834)8531143

 

  附表1:《布拖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布拖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附表2: 《布拖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布拖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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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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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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